□本报记者 石 琼 通讯员 杨万良 许新谦
“确保患者不因贫困得不到救治、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伤害自己或危害社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实施已两周年,近日,有读者来电称,新野县溧河铺镇屯头村崔冬奇,在铁笼里生活了10年,谁能帮像他这样的精神病患者解锁呢?
危害家人,
崔冬奇被关进铁笼
拇指般粗的钢筋焊接的铁笼里,一个眼睛大大、皮肤白皙的男人身上脏兮兮的,他目光呆滞地看着来客,没有任何反应。这就是在铁笼里生活了10年的崔冬奇。
1999年,崔冬奇南下打工。陌生的环境给他带来不小压力,随后,因为失恋他变得狂躁不安,继而胡言乱语、打人毁物。2003年,家人将他接回家里。
“病发时,他打家人如家常便饭。一次,他猛然间掐着父亲的脖子不松手,众人齐上才将老人救下。”据其家人说,崔冬奇哥哥结婚那天,他拿着斧头跑进洞房将所有东西砸了个稀巴烂,又砍伤几名宾客。此后,他又多次伤害村民。不得已,2005年,家人将他关进了铁笼。
无力医治,
铁笼生涯还有多长?
屋漏偏遇连阴雨。近年来,崔冬奇父亲中风偏瘫,母亲患高血压、脑血栓,姐姐在交通事故中失去了一只脚,家里更没有力量给他治病了。
而与之相邻的熊油坊村中棚五组精神病患者张会平也将面临铁笼生涯。今年37岁的张会平由于打死母亲、砍断父亲胳膊、打伤哥哥及村邻,手、脚被拴上了铁链。记者在他居住的屋里看到一个铁笼。哥哥张顺平说,只要他再挣脱铁链,就准备把他关进铁笼。
精神病人,
谁来解锁?
据悉,目前我市精神病院鉴定的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重性精神病患者每年约300例,他们多因失去劳动能力、需长期服药而致家庭贫困。谁该为其解锁治疗?记者采访了本报法律顾问毕献星。
毕献星说,对于没有监护人,或有监护人但无监护能力的,由当地政府机构作为监护人代表政府对之进行管理。《精神卫生法》明确了确保患者不因贫困得不到救治、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伤害自身或危害社会,是各级政府不能规避的责任;该法固定了病人所在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应当承担将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强制送入医院治疗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