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阳 通讯员 顾正旗)6月14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集中换发《伤残人民警察证》工作正式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从2016年1月1日起,旧证作废。
据了解,新证与旧证相比增加了归属地、防伪识别等内容,新证的编号由8位变更为9位,明确了所属地市;新证内页增加了防伪金属条;并且新证在封底加装了电子芯片,储存了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有关信息。新证在使用中更便利验证识别。
换证除上缴原《伤残人民警察证》外,换发人需交近期着制式服装半身免冠二寸彩色蓝底照片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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