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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谣又传谣 唐河女子被行政拘留5日

A-A+2015年7月29日08:07南阳 晚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石 琼 通讯员王明全)网络时代,一些人已经习惯了对信息不加核实就发帖传播,这不,唐河朱某因此被行政拘留5天。25日,朱某被送进县看守所。

  “唐河县毕店镇、大河屯镇有小孩被偷抢,且毕店镇靳庄一小孩爷爷为保护孩子被人贩子砍成重伤,在毕店卫生院治疗。”7月15日至18日,该帖在微信朋友圈、百度贴吧等地传播,点击浏览1000余次,造成群众恐慌。唐河县公安局有关部门与毕店镇派出所经过调查核实,发现根本没有此事,确认该信息为网络传谣,遂利用技术手段锁定谣言传播者——该县老家在毕店镇、现居住于县城的26岁女子朱某,并依法对其传唤。经询问,朱某交代她“听说”信息后未经核实就在网络上进行传播。

  警方认为,朱某虚构事实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遂依法对其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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