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于晓霞 通讯员赵海云 蔡 青)全市2016年居民医保缴费将于12月20日全部结束,目前仍有一部分学生和居民尚未办理个人缴费。市医保中心提醒,没缴费的抓紧了。
我市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年度收缴,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个年度集中缴费期。“居民一旦错过集中缴费期,将无法享受2016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非从业城镇居民分别到所在学校和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事处办理缴费手续;因转学或户口迁移的,要及时到新转入学校或社区续保,原医保卡可继续使用。
个人缴费标准为:学生和其他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90元,属低保对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缴纳80元;非学生的18周岁以上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40元,属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缴纳80元。新参保人员同时需缴纳医疗保险IC卡工本费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