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晓东)12月2日,是第四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针对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主题活动,全社会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为了减少因危险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12月份,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将重点整治以下几类危险驾驶行为: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
整治过程中,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托辑查布控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准确掌握违法行为发生量大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突出违法行为;在源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要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对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