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雪 通讯员 张群)近日,记者从市统计局了解到,11月,全市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5.1亿元,同比增长13.8%,增速较上月提高0.1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实现零售额30.8亿元,同比增长11.7%,增速比上月提高0.1个百分点;乡村实现零售额4.3亿元,同比增长32%,增速与上月基本持平。
11月,适逢“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全市批发和零售企业以充足的节日货品释放消费潜力。面对电商冲击,我市部分商家积极调整销售模式,并采用电子红包、支付宝、微信红包等创新付款方式,充分发挥实体店体验和售后服务的优势,线上线下联动,激发消费者的消费热情。
在统计的27类商品中,有7类商品零售额增长超3成。其中,建筑及装潢设计类增长73.4%,机电设备类增长55.6%,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46.5%,金银珠宝类增长46.0%,饮料类增长31.8%,烟酒类增长31.7%,其他类增长39.6%。
住宿餐饮企业以“双十一”为契机,推出各种适应市场、面向大众的经营品种。11月,全市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经营情况明显好转,实现营业额2.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0%。其中,住宿企业实现营业额0.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9%,增速比上月提高3.3个百分点;餐饮企业实现营业额1.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1%,增速比上月提高3.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