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双创”工作指挥部文件
宛双创〔2016〕28号
南阳市“双创”工作指挥部关于2016年四月份中心城区“双创”
工作考评情况通报
卧龙区、宛城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大中专院校,驻宛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双创”工作整体部署,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强力推进创建任务,如期实现创建目标。市“双创”工作指挥部组织对四月份“双创”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综合考评情况
(一)四区(管委会)排名
第一名:宛城区;第二名:卧龙区;第三名:示范区、高新区。
(二)街道乡镇排名
第一名:宛城区东关街道;第二名:卧龙区卧龙岗街道、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河街道;第三名:宛城区新华街道、卧龙区车站街道、高新区百里奚街道;第四名:卧龙区光武街道;第五名:宛城区仲景街道;第六名:卧龙区七一街道;第七名:卧龙区梅溪街道;第八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枣林街道;第九名:卧龙区武侯街道;第十名:宛城区汉冶街道;第十一名:卧龙区七里园乡;第十二名:宛城区溧河乡;第十三名:高新区中关村南阳科技产业园;第十四名:卧龙区靳岗街道;第十五名:宛城区五里堡街道;第十六名:高新区张衡街道。
(三)近郊乡镇排名
第一名:卧龙区王村乡;第二名:宛城区红泥湾镇;第三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店乡;第四名:卧龙区潦河镇;第五名:卧龙区蒲山镇。
(四)路长单位评定
评定为优秀路长单位(22个):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房管中心、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卫计委、共青团南阳市委、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委办、政府办、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城管局、市食药监局、市总工会、市直工委、市政协、市国土局。
(五)“最差社区”及帮扶部门评定
评定为最差社区(12个)。卧龙区4个:光武街道榆树庄社区(市民政局)、梅溪街道新西社区(市科协)、卧龙岗街道宛西社区(中原银行)、武侯街道北京路社区(市气象局);宛城区4个:东关街道红卫社区(市农村信用联社)、仲景街道药都社区(市人防办)、新华街道邮电社区(市邮政局)、汉冶街道蓝天社区(市消防支队);高新区2个:百里奚街道许庄社区(市工商银行)、百里奚街道百里奚社区(市公路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个:枣林街道泰山社区(市中医院)、枣林街道南棉社区(市南棉集团)。
(六)“最差居民楼院”评定
评定为最差居民楼院(45个)。卧龙区15个:市国资委建设路天工集团二分公司家属院、市商务局新华西路五交化家属院、市工商银行中州路与车站路交叉口家属院、河南省第四建筑公司南阳分公司中州路家属院、南阳市向东储备库卧龙分库家属院、南阳军分区干休所广场南街家属院、市有线台滨河西路家属院、市国资委八一路新普机电家属院、中石化南阳石油公司南京北路家属院、卧龙区商务局利民巷五交化公司家属院、卧龙区供销社中州路家属院、卧龙区工信局化纤路化纤厂家属院、宛城区汽车运输公司建设西路宛运车队家属院、卧龙区工信局岗东村乡镇企业局家属院、宛城区新华工程队三里河桥家属院;宛城区18个:南阳防爆集团建设路丰台小区家属院、市国资委工业路柴油机厂家属院、长江委民权街家属院、卧龙区二轻局菜市街木器厂家属院、市发改委医圣祠街家属院、市司法局光武路家属院、市墙改办孔明南路健康小区、市发改委医圣祠街家属院、市商务局杨家后坑外贸家属院、市第一运输公司建设路家属院、市质量监督局农行西巷家属院、市政公司长江西路家属院、宛城区二轻局建设路家属院、宛城区法院建设路家属院、卧龙区二轻局新华后街油漆化工厂家属院、宛城区光辉厂光武路家属院、卧龙区工商局伏牛路家属院、宛城区中国银行荣祥街家属院;高新区6个:市眼科医院丰泉小区家属院、中光学集团北京路中原厂家属院、中光学集团北京路川光厂家属院、郑州铁路洛阳建筑段京达巷小区、东风厂信臣路长丰小区、南阳热电张衡西路南店新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6个:市公交公司长江路公交六队家属院、市住房保障中心伏牛路幸福小区、市政法干校白河大道家属院、宛城区棉办华山路良种棉家属院、市水务集团长江路三水厂家属院、溧源社区九龙路九龙苑家属院。
二、实施奖惩
根据综合考评情况决定实施如下奖惩:
(一)对四月份“双创”工作综合排序前两名的宛城区、卧龙区予以通报表彰,并分别按照100万、50万的标准实施“以奖代补”。
(二)对中心城区排序前三名的街道予以通报表彰,并对排序第一名的宛城区东关街道,排序第二名的卧龙区卧龙岗街道、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河街道,排序第三名的宛城区新华街道、卧龙区车站街道、高新区百里奚街道,分别按照30万、20万、10万的标准实施“以奖代补”;对排序末位的高新区张衡街道予以通报批评。
(三)对近郊乡镇排序第一的卧龙区王村乡予以通报表扬,对排序末位的卧龙区蒲山镇予以通报批评。
(四)对被评定为“优秀”的市纪委、市财政局等22个路长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五)对长效管理滞后、问题反弹严重,被评定为“最差社区”的光武街道榆树庄社区、东关街道红卫社区、百里奚街道许庄社区、枣林街道泰山社区等12个社区和12个市直分包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市指挥部要求帮扶部门联合街道利用一周时间将问题整改到位的同时,进一步完善长效化参与机制,对帮扶社区实施全覆盖、无遗漏精细提升。
(六)对未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实施楼院管理提升工作,被评定为“最差居民楼院”的市国资委建设路天工集团家属院、南阳防爆集团建设路丰台小区家属院、市眼科医院丰泉小区家属院、市公交公司长江路公交六队家属院等45个居民楼院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主管部门利用一周时间将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七)对7个建设项目完成较好的四区政府(管委会)予以通报表彰。并按照150万元的标准对一体化示范区溧河店社区改造项目实施“以奖代补”;按照80万元的标准对宛城区校场路改造提升项目实施“以奖代补”;按照50万元的标准分别对卧龙区、高新区龙翔路改造、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老南唐路(枣林区域)综合提升3个项目实施“以奖代补”;按照40万元的标准对卧龙区十二里河综合市场建设项目实施“以奖代补”;按照30万元的标准对高新区赵营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实施“以奖代补”。
(八)按照全国文明城“六有一落实”规范化建站工作要求,对中心城区志愿者服务站项目建设,专项考核排序前六名的卧龙区卧龙岗街道、卧龙区七一街道、宛城区五里堡街道、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河街道、卧龙区靳岗街道、宛城区东关街道予以通报表彰,并分别按照10万元的标准实施“以奖代补”。
三、实施处罚
依照《中心城区“双创”工作处罚细则》有关规定,结合市双创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组、宣传组、综合组、8个分指挥部反馈的突出问题及督查通报情况,实施经济处罚如下:
(一)对卧龙区实施经济处罚45.1万元;
(二)对宛城区实施经济处罚64.2万元;
(三)对高新区实施经济处罚34.5万元;
(四)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实施经济处罚35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继续主动作为、以德履职、用心谋略,力争取得更大成绩;后进单位要立足职责,正视问题,快速突破。同时,号召各级各部门以先进为榜样,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把握节点,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各项创建任务,用扎实的成绩推动“双创”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6年5月16日南阳市“双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