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河南|新闻|视频|城市|旅游|汽车|财经

|邮箱|注册

新浪河南

新浪河南> 南阳> 民生>正文

南阳仲景桥南头万正小区收取垃圾处理费合理

A-A+2016年6月6日11:08南阳 晚报评论

  王先生:我是仲景桥南头万正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收完物业管理费后,每家每户每年还得再交60元垃圾处理费,我认为这个费用应该都包含在物业管理费里面,另外再收垃圾处理费很不合理。

  记者调查:据王先生讲,他的房子50多平米,每年的物业管理费700多元,该小区物业管理处给王先生开的是增值税发票,而另外加收的60元钱垃圾处理费则开的是一般收据,王先生认为,物业管理费应该包含垃圾处理费。而小区物业告知他,他们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只是帮着枣林街道办事处征收的。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枣林街道办事处。据枣林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讲,2008年出台的南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各小区物业可以向每户每月收取5元垃圾处理费,即每年向每户征收60元垃圾处理费,这个收费主要用于垃圾清运和处理,由各居住小区交到所辖社区,再由各社区征收后交到各街道办事处,再由各街道办事处交到上级主管部门。有的小区是月月征收,有的小区是一年收取一次,有的小区是含在物业管理费里边征收,有的小区则是另外征收,像仲景桥南头万正小区就是和物业管理费分开征收,因此,这个收费是城市管理的专项收费,也是合理收费。

  本报记者 陈 虹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 | 新浪河南简介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商务合作 | 联系我们  | 客户投诉 | 诚聘英才 | 网站律师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网河南人民广播电台

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