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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四赌头私设赌场被判刑

A-A+2014年9月4日08:10南阳 晚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高惠强 通讯员杜海燕 薛 斌)4名有抢劫、盗窃犯罪前科的男子刑满释放后不务正业,私设赌场聚众赌博,不仅放高利贷,而且从中抽头渔利。昨日,记者从淅川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赌博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朱某、李某和袁某有期徒刑1年至6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2000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

  去年1月初,4被告见赌博“抽水”有利可图,便商议私设赌场之事,选好赌博地点,准备好赌博器具,安排人送饭、放哨等,并联系好运送赌客的车辆。1月5日晚10时,杨某组织20余人在淅川县城二高对面“双汇冷鲜肉”家属楼2楼房间聚众赌博,并抽头渔利。朱某和袁某等人在赌场“放冲”牟利,共计“抽水”3万余元。

  1月6日晚上9时,杨某又组织20多人在淅川县红旗路“淡淡茶香”茶社聚众赌博,并抽头渔利。袁某、李某在赌场向参赌人员“放冲”,共计“抽水”25200元。

  当晚10时许,淅川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一举捣毁了该赌博场所,当场查获参赌人员。经现场清查,涉案赌资累计9.6万余元。案发后,涉案赃款全部被扣押。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朱某、李某和袁某以牟利为目的,组织多人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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