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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出事故 矿泉水瓶是祸首

A-A+2014年10月16日08:18南阳日报评论

  本报讯 (记者王笑荷 实习生王品)一个看似不起眼的矿泉水瓶,扔错了地方可能导致严重后果。近日,居民刘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自己雨天在高速公路上驾车,因为一个矿泉水瓶而损失一万多元。

  刘先生说,他双休日驾车前往湖北,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时天一直下着雨,视线也不太好。正常行驶时,突然发现前方路面有一个矿泉水瓶,躲避不及,车轮直接轧过瓶子,结果车辆瞬间失控,撞上了高速公路护栏。事故不仅导致车轮爆胎,而且汽车轮毂、车身侧前方均有不同程度损伤。花了1万多元的高速公路拖车费和修车费,他才勉强把车开了回来。

  为什么轻飘飘的塑料矿泉水瓶会导致车祸?市城区某汽车4S店销售经理解释,车辆高速行驶时,轮胎与地面摩擦力大大降低,此时很小的障碍物都可能导致方向发生偏离。特别是密封的矿泉水瓶,压迫瞬间会抬高一侧轮胎,这对高速行驶的车辆非常危险。

  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六大队大队长李相全表示,他们也处理过因高速公路上有杂物而引起的车祸。“开车时候如果往窗外扔个硬物,与高速行驶的汽车碰撞,那威力不亚于手榴弹;被丢弃的塑料袋如果飘起来贴在行驶的车玻璃上,会严重影响驾驶员视线,造成安全隐患。”李相全说,日常巡查中,高速交警还发现过货车遗落货物、大货车车胎皮脱落等情况。在高速公路上扔垃圾,不仅会影响行车安全,还涉嫌违法。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遗洒、飘散载运物的,处以150元~200元罚款。同时规定,驾驶员向车外乱扔物品,给其他车辆或者行人带来安全隐患的,罚款100元并记2分;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物品的也将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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