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在城市街头,你可能会看到这样一种现象:一个塑料袋从飞驰的小车车窗中飞出,在半空中飘荡;一瓶饮料连瓶带水从另一个车窗飞出,在地上砸出带着味道和颜色的水花;摇下车窗,脑袋一探,一口脏痰应声飞出……各种“垃圾”都可能从车窗飞出,车窗抛物、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现象不仅污染了城市环境,更危及行车安全。

调查:隐形的杀手
曾有一个实验,在赛车道旁放置一块检验合格的汽车挡风玻璃,赛车手以每小时70公里的速度向这块挡风玻璃驶来,并随手扔出一个苹果,被击中的挡风玻璃瞬间裂花,如果没有防护膜,就成了碎片。在另一个实验中,仅仅一两重的空矿泉水瓶,在约100公里的高速状态下,可将钢化玻璃砸碎。
2014年11月12日,湖北一位环卫工在道路中间捡拾一个烟盒时,先被一辆越野车撞向对向车道,又被对向车道的面包车迎面撞上,不幸身亡。去世时,环卫工手里还紧紧攥着刚刚捡起的烟盒。
3月6日晚10点,在沪昆高速往西方向1030公里处,一赣A牌照的江铃车上一名乘客,随手往窗外扔了一个瓶子,砸坏了后面行驶的一辆赣M牌照进口宝马车的前大灯。高速交警赶到现场进行协调,最后扔瓶子的乘客向宝马车主赔偿了13900元。
对车窗抛物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安全交通法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违者可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载物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违者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为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从3月23日起,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乱闯红灯、车窗抛物”集中治理活动, 活动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成立专项治理小分队,采取流动巡逻、路面查处、视频监控查处、群众举报等手段,开展专项治理。 公安交警部门希望广大市民利用手机、照相机、车载记录仪等设备,拍摄记录下这些交通陋习,积极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共同抵制这些交通陋习和不文明行为。 举报者可将自己拍摄到的内容通过南阳交警微博、南阳交警微信在线上传,也可传输到nyjjxck@163.com。交警部门将向新闻媒体推荐刊发,或利用南阳交警的微博、微信进行推送。
南阳交警发出倡议:拒绝车窗抛物,从我做起。如果您有私家车,不妨在车内放置一个小垃圾桶,驾乘人员都能够从不起眼的细微之处做起。希望广大驾驶人和乘车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首先自己做到不车窗抛物,并大胆同车窗抛物的不法行为做斗争,勇于举报车窗抛物者,为我市文明城市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