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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期》解读内乡县衙——廉政典故(二)

A-A+2016年3月16日16:02新浪河南·南阳评论

  陶母退鱼 

  晋代名臣陶侃年轻时曾任浔阳县吏。一次,他派人给母亲送了一罐腌制好的鱼。他母亲湛氏收到后,又原封不动退回给他,并写信跟他说:“你身为县吏,用公家的物品送给我,不但对我没好处,反而增添了我的担忧。”这件事使陶侃受到很深的教育。

  棒打送礼 

  南北朝时,南朝的中书通事舍人顾协,虽位高权重,但为政清廉。他曾说:“送礼纳贿,必然徇情枉法,吏治怎能清明?”有一次,他的一位门生因有事相求,送礼向他行贿。顾协怒不可遏,责令将这个门生重打二十大板,赶出了门外。

  为民辞官 

  清代著名书画家、“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为官倡导简肃,把排衙喝道之类的礼仪看成是桎梏。他察看民情时不像别的官员那样前呼后拥,鸣锣开道,大显威风,而是身着便服,脚踏草鞋,亲临乡下察访,即使在夜间出巡,也只让一个差役提着写有“桥”字样的灯笼引路,从不打“回避”、“肃静”之类的牌子。一次,山东巡抚向板桥索求字画,他画竹并题诗以赠:“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这首诗生动表现了板桥身在官位,却把百姓冷暖放在心上的高风亮节。乾隆十七年(公元1752年),潍县遇到天灾。板桥关心民情,呈请赈济。他的请赈惹怒了上司,遭到打击报复,被加上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他遂愤然辞官,卸职返乡。回到杨州后,生活仍很贫寒,他在女儿嫁奁诗中写道:“官罢囊空两袖寒,聊凭卖画佐朝餐。最惭吴隐奁钱薄,赠尔春风几笔兰。”郑板桥一生历尽坎坷,廉洁爱民,他身后留下的不啻是成百上千幅的“曰画曰诗曰书三绝”,更是留下了一个两袖清风的清风楷模。

  嗜鱼不食鱼 

  公仪休,是鲁国的国相。他遵奉法度,按原则行事,丝毫不改变规制因此百官的品行自然端正。他命令为官者不许和百姓争夺利益,做大官的不许占小便宜。有位客人给国相公仪休送鱼上门,他不肯收纳。客人说:“听说您极爱吃鱼才送鱼来,为什么不接受呢?”公仪休回答说:“正因为很爱吃鱼,才不能接受啊。现在我做国相,自己还买得起鱼吃,如果因为今天收下你的鱼而被免官,今后谁还肯给我送鱼?所以我决不能收下。”

  离任留犊  

  时苗是东汉末年河北钜鹿人,他一生清白,临财不苟,嫉恶如仇。东汉建安十八年(公元213年),时苗任寿春县令。为官赴任时,他套上自家喂养的黄牛,拉着大车,一步一步走到任所。时苗在寿春呆了一年多,把寿春治理得井井有条。当时朝廷无能,时苗不满曹操专权朝政,便弃官归隐。临行前,他把官印挂在大堂上,把一个小牛犊拴在县衙门前。群吏说:“六畜不识父,自当随母。”力劝其将牛犊带走。时苗执意不从,对百姓们说:“这个牛犊是来寿春后我家黄牛生下的,它是吃寿春水草长大的,理应留给寿春的父老乡亲。让它给穷苦百姓出点力,这也是我时苗的一点心意。”他的这种“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高尚情怀值得我们后人赞颂和铭记!从此“留犊”二字便成了为官清廉的代名词,并被孟昶引入官箴之中,广泛传播。

  无功即有罪  

  清代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有一着官服者昂然面见阎罗王,说自己很清廉,所至但饮一杯水,今无愧鬼神。阎罗王便笑他:“你虽然清廉,却不是好官。如果没什么作为,那还不如让一个木偶来当官,他连水都可以不喝人家的,比你还强。”这位官老爷又辩解说:“某虽无功,亦无罪。”阎罗王便只好以事实来数落他的一生:“公一生处处求自全,某狱某狱,避嫌疑而不言,非负民乎?某事某事,畏烦重而不举,非负国乎?三载考绩之谓何?无功即有罪矣。”

  不燃官烛 

  东汉时,巴祗任扬州刺史,为官清廉,品格端方,从来不将妻室儿女接至住所,日常开支,严格限制在自己的俸禄之内。晚上若有自己的私客来访,宁愿与客人坐在黑暗之中交谈,也不点官家一支蜡烛。后用此典故形容官吏清正廉洁。

  两袖清风 

  明代,于谦文才过人,为官清廉。据说他任兵部侍郎时,有一次奉旨去河南巡抚,办完公事回京之日,空着两手入朝回见皇帝。人们传说他还作了一首诗:“绢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意思是说,绢帕、蘑菇与线香,都是民间的土特产,本是供人民享用的,但由于贪官的大肆搜刮,反使人民遭殃了。所以他什么也不带,只带两袖清风去朝见皇帝,免得老百姓们说长道短。后用此典故形容官吏清廉,也用来形容文人清贫,什么也没有。

  以廉为宝 

  春秋时,子罕做宋国的宰相。宋国有个人得到一块玉石想献给他。子罕拒绝说:“你以美玉为宝,我以不贪为宝。你将玉石献给我,我们两人都会丧失自己的宝物。还不如我们各自拥有自己的宝物。”献玉之人听后,叩头说:“地位低下的人不能怀揣宝玉往来他乡。我献出宝玉,是为了避免被人谋害。”于是子罕让献玉人住下,请玉工把这块玉雕成宝物,卖钱后交给献玉人。后人用此典故形容官吏清廉,操守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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