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税务机构 西周时期产生了我国历史上最早的税务机构“地官”。据《周礼》记载,周代的中央机构共设有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个部门,每个部门各设置六十名官员,其最高长官称为大司徒。
大司徒主要掌握税收法规,检查所属税务人员的工作。大司徒还配备副职“小司徒”,掌全国土地田亩、人口户籍以及贡赋征收。
地官所属各单位征收来的赋税,都要缴入天官中的大府,征收的数目要定期上报天官中的司会。其中对地官大司徒的考核是以征收赋税的多寡为依据,并以此来决定其奖惩或升、迁、降、免。
西周的赋税管理机构一直沿用到战国时期。自周以后,随着封建国家职能的加强,行政管理事务日趋复杂,财政机构逐渐从中央机构的总机关中分离出来,并与原来独立的税务机构合并在一起,逐渐演变为后世的民部、户部。
最早的营业税 2000多年前的周代,就实行过有营业税性质的“商贾虞衡”课税,实际上是我国早期营业税的雏形。
最早的免税通行证 战国时期楚怀王赐给鄂君启的四件金节,于1957年4月在安徽省寿县城东门1公里的邱家花园里出土。经各方面研究,鄂君启金节可能是楚怀王六年(公元前323年)的器物,据铭文所载,凭此节“凡所达货贿者以节传出之”,可以免税通行,但铭文中也提出了一些限制,使这些金节只有在指定的路线和区域内才有效。
最早的市场税 古代市场称为市,市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商代末年,贸易就已出现,但当时手工业和商业都属官办,没有市场税收。到西周后期,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以家庭副业为主的私营手工业和商业,集市贸易日益增多,因此出现了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市场税收。
最早的车船税 最早对私人拥有的车辆和舟船征税是在汉代初年。武帝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汉朝就颁布了征收车船税的规定,当时叫“算商车”,“算”为征税基本单位,一算为120钱,这时的征收对象还只局限于载货的商船和商车。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开始把非商业性的车船也列入征税范围。法令规定,非商业用车每辆征税一算,商业用车征税加倍;舟船五丈以上征税一算;“三老”(掌管教化的乡官)和“骑士”(由各郡训练的骑兵)免征车船税。同时规定,对隐瞒不报或呈报不实的人给以处罚,对告发的人进行奖励。
最早的屠宰税 屠宰税在我国是一个古老的税种,它的前身兼有牲畜贸易税的性质。据《汉书》记载,汉武帝时期就对马、牛、羊征税,税率为饲养牲畜价值的2%。正式使用“屠宰税”之税名,是从清末江南各省的“屠宰牲畜税”开始的。
最早的税官 贡献是夏朝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设置税官最早见于夏,负责管理税收的官吏叫“啬夫”。由于人们征税并非都出于自愿,而啬夫征税又斤斤计较。于是,后人便把表示过分小气的“吝”与“啬”两字合成同义反复的“吝啬”一词,广为使用。
最贵重的出门税 出门税,顾名思义,就是出城门缴纳的税款。此种税的支付方式是南宋时期一种特殊的商税银锭重10两,相当于现在市场价格50万元左右。
专家从出门税银锭的出土地点分析,出门税作为当时的重要税种,活跃在南宋与金的边界地区,应当与宋金边境贸易有着很大的联系。淮河两岸榷场贸易的兴盛是导致行商异地贩货的根源。行商们携带大量货物从此地到彼地,途经大大小小的城门,缴纳出门税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出门税银锭是南宋政府向行商征收出门税的见证。
最早的税务学堂 清末,经税务处奏准,中国历史上第一所税务学堂于1909年5月21日在北京正式成立,归税务处直接管理。学堂设总办、提调、总教习、斋务委员、庶务官、中外教习、会计官、医官、司官、司书、夫役等人员。学员分为本科和补习科。本科学制四年,补习科学制一年。随着清王朝的覆灭,该学堂第一期尚未毕业,学堂就停办了。
最纠结的税票 1911年,推户票开出。按照清朝税制,如果土地转让,交税义务也要转移,因此有了这张把税“推”给他人的税票。不料,没等另一户 人家交税,辛亥革命爆发,清朝灭亡,这张税票就成为封建王朝的最后一张税票。
最早的田税 春秋时期鲁国实行的“ 初税亩 ”。据《春秋》记载: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列国中的鲁国首先实行初税亩,这是征收田税的最早记载。这种税收以征收实物为主,实行“初税亩”反映了土地制度的变化,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最早对抗税的处罚 公元前2023年,禹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朝代夏,即“夏后”。当时国家征收的税收“贡”税率是10%,也称为“什一税”。作为组成国家的各部落,就有不纳税的典型。最为著名的抗税部落酋长便是防风氏,大禹三番五次派人去催请,他才交贡,而且态度还十分傲慢,藐视大禹。在势不两立的情况下,大禹为振纲纪不得不下令将身材十分高大的防风氏当场处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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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衙 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