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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旅游微电影征集大赛开始啦

A-A+2016年7月20日16:18新浪河南·南阳评论

西峡旅游微电影征集大赛开始啦西峡旅游微电影征集大赛开始啦

  一、大赛主题及主办方

  大赛主题:以微电影形式,展示西峡旅游“美在山水、乐在休闲、福在养生、悟在文化”的独特魅力。

  主办方:西峡县旅游局

  二、大赛赛程及征集要求

  旅游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包括作品报送、专家评选及获奖作品公布等阶段。

  活动从2016年7月份正式启动,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如遇特殊原因可顺延。

  (一)参与对象

  西峡旅游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面向国内外征集,不限个人或社会团体。

  (二)作品征集

  征集时间:2016年7月——2016年10月30日

  征集方式:

  第一步:报名登记

  参赛者登陆西峡旅游网:www.xixialy.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另附主创人员的简介、照片,发送至组委会指定电子信箱:11108642@qq.com, 咨询电话:15838765119。

  第二步:提交剧本大纲

  报名成功后,参赛者应尽早完成剧本大纲(剧本名称可暂定),提交大赛组委会审核,时间截至2016年8月20日。

  第三步:作品报送

  参赛者在完成微电影作品之后,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作品。

  1、实物资料报送:参赛者将存有作品,以及花絮、预告片(片花,约1分钟)、剧照的数据光盘1份寄往大赛作品征集受理处,地址:河南省西峡县行政审批中心北3楼313室(旅游局市场科),接收人:程征,手机:15838765119,注明西峡旅游微电影作品字样。

  2、电子资料报送:参赛者将存有作品,以及花絮、预告片(片花,约1分钟)、剧照发送至组委会指定电子信箱(邮箱:11108642@qq.com)。

  (三)网络展播

  在作品(成片)报送审核通过后,参赛者将所提交的参赛作品(需附大赛统一片头)上传到百度视频、腾讯网、优酷网、爱奇艺、西峡旅游微信平台,开始推广接受网友浏览,并将有关网络浏览路径提交大赛组委会监测。

  在西峡旅游微信端开设评选专栏,接受网民评选;对网民实行有奖评选,届时将从参与评选的网民中抽取100名幸运奖,对评选结果和最终获奖一致或接近一致的网民,实行特殊现金或西峡县域景区门票奖励。

  (四)作品评选

  根据网络人气和作品质量,首先由大赛评选顾问小组选定入围作品;再有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委集中观看展播打分。

  网络点播量:主办方将对参赛的微电影作品在百度视频、腾讯视频、优酷网、爱奇艺、西峡旅游微信等5个平台的累计播放总量进行统计,第一名20分,第二名19分,第三名18分,每递减一名次减1分,以此类推至第19名,第20名及以后不计分。网络点播量截止统计时间:2016年12月20日18:00。

  专家评分:主办方组织评委专家打分,满分制100分,分别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以平均值乘以80%作为专家评分所得分值。

  作品评选以网络点播量和专家评分为主。其中网络点播量占总分20%,专家评分占总分80%,两项分值相加确定名次。如出现总分值相同的作品,以其点击量作为排列名次的最终评定标准。

  (五)获奖作品公布及颁奖晚会

  大赛组委会组织领导代表出席并颁奖。

  时间:2016年12月31日前,具体时间待定。

  颁奖地点:待定。

  三、作品要求

  (一)内容积极向上、叙述角度正面、情节感人,富有正能量。不得涉及政治、色情、暴力、种族歧视的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

  (二)征集作品类型广泛,包括剧情片、纪录片、公益片、动画片、商业片,剧情可涉及励志、爱情、传说、人物、友情、亲情、搞笑、青春、音乐、公益、穿越、动漫等,带有西峡旅游元素的微电影。

  (三)微电影作品时长一般不少于5分钟,不超过20分钟。

  (四)微电影作品报送:以数据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存储介质上须标明短片名称、时长、申报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五)微电影作品格式要求:申报的微电影作品格式在MPEG-2、MPEG-4、AVI、MOV四种格式中任选一种,请提供高清版(分辨率1920*1080)的视频文件,画幅比16:9,视频码流1.5Mbps以上。参赛作品片头字幕必须有参赛作品名称,片尾字幕必须有演职人员表。作品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有完整的片头片尾,片中对话应标注中文字幕。普通话、方言均可。

  (六)版权无争议,为参赛者本人(或申报团队)所有。严禁侵权行为。参赛作品如违反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涉及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获奖等资格。微电影主要情节不能抄袭著名电影或其他影视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七)作品的所有版权归创作者(出品方)所有,主办方无偿拥有该作品相应的传播使用权,即有权对全部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在电视媒体、网络平台、城镇院线等电影放映平台播出、展播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八)所有投稿一律不退稿。

  (九)凡提交微电影作品的参赛者,均视为自愿接受上述各项条款,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四、奖项设置

  比赛设置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入围奖,主办方将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一等奖1名  奖金150000元、奖杯、证书;

  二等奖2名  奖金各80000元、奖杯、证书;

  三等奖3名  奖金各50000元、奖杯、证书;

  优秀奖5名  奖金各5000元、奖杯、证书;

  入围奖10名  奖金各1000元、证书;

  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获奖者自行纳税。

  五、创作扶持

  凡到西峡县域景区创作拍摄的团队和个人,可申请办理微电影临时拍摄工作证,提供拍摄团队个人免冠一寸照片一张,由西峡市旅游局办理旅游微电影拍摄临时工作证,凭工作证免费在景区、景点进行拍摄。景区为拍摄团队提供各项便利条件。

  主办方将组织相关媒体,对参赛剧组的团队风采、剧本大纲及创作意图进行前期采访报道,呼吁社会各界提供相关帮忙。

  每个剧组的拍摄进展、拍摄花絮也可以在主办方及其合作媒体上及时发布,与市民分享。

西峡县旅游局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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