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焦作讯(记者 何中有 通讯员 郑军) 一对合伙做生意的亲兄弟突然成了仇人,弟弟告哥哥偷税漏税,哥哥告弟弟贪污受贿,最后俩人都面临法律的制裁。7月6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老五报警:四哥敲诈我185万
2008年10月24日,蔡老五向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公安分局报案称:2008年6月至10月,自己的哥哥蔡老四多次向他敲诈勒索现金185万元。两天过后,蔡老五再次报警:自己的四哥再次威胁自己,并索要现金185万元。接警后,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刑侦三中队民警,前往现场将蔡老四抓获。
民警调查得知,蔡氏兄弟共5人,此前,蔡老五在三门峡一公司任经理,看到四哥生活拮据,便让他到自己所在的公司负责管理车辆。
2006年,蔡老四发现倒卖粉煤灰利润可观,就和五弟商量,开设一家公司专门倒卖某电厂的粉煤灰。2006年9月15日,由蔡老五出资10万元注册的××××商贸公司开始运营。蔡老五负责将粉煤灰从电厂运出,蔡老四负责销售、定价和要账。
2008年5月,当蔡老五得知四哥未经自己同意,就私自将商贸公司账上的91万元转出后非常生气,一怒之下就辞退了四哥。
被辞退后,蔡老四越想越不平,便约蔡老五到三哥家见面。见面后,蔡老四告诉蔡老五,自己手中掌握有商贸公司偷税漏税的证据,要求蔡老五拿150万元来换,不然他就向税务机关举报。蔡老五一口拒绝,双方不欢而散。
三天后,蔡老四向税务机关告发了蔡老五。税务机关对商贸公司偷税漏税情况调查后,开出了53万元的罚单。
蔡家为了让两人和解,在2008年7月10日,再次对兄弟二人进行调解。这次,蔡老四不仅没有和解的意思,相反,他根据税务机关的罚单进行推算后,将索要的价码从150万元涨到了185万元。
羁押期间,哥举报弟贪污受贿今年3月20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对蔡老四涉嫌敲诈勒索弟弟蔡老五一案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蔡老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18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但由于某些原因未得逞,可以从轻处理,遂依法判处蔡老四有期徒刑3年。
蔡老四不服一审判决,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自己与蔡老五是合伙经营关系,185万元是自己30%的分成,并不是以敲诈钱财为目的。此外,他认为自己在羁押期间有戴罪立功的表现,应该从轻量刑。
原来,在案件审理期间,蔡老四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行,委托其女儿向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举报:蔡老五涉嫌贪污受贿,并提交了部分证据。检方根据这些线索,于今年1月23日,批准将蔡老五逮捕。
7月6日上午,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蔡老四上诉案进行了终审审理,并择日宣判。(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