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付栓 通讯员 常照军) “我凑齐3万元给你们送来了,请把我的信息在名单中删除吧,脸上挂不住呀!”日前,被执行人赵某主动来到卧龙区法院执行局履行了义务,临走时还不忘叮嘱执行人员千万要记着将其姓名从名单里删除。
2010年8月,赵某在筹建酒店过程中,向张某借了3万元。当张某急需用钱找赵某索要时,赵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不还。张某一纸诉状将赵某诉之法院,法院判决赵某还款。判决生效后,赵某无视法院的判决拒不履行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赵某采取各种方式躲避法院的执行人员。为了震慑那些拒不履行法律所规定义务的“老赖”,该院适时公布了一批被执行人“黑名单”,其中就有“老赖”赵某。自从“黑名单”公布后,赵某的生意冷清了许多,为了避免给自己的声誉造成更大的不良影响,于是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义务。
今年以来,为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卧龙区法院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持续推送“老赖”黑名单,截至目前已累计曝光“老赖”82人。在面对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通过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做法,使得被执行人在社会信用、信誉、生产经营及减免税和高消费等方面受到限制,以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有效地提高了法院的工作效率,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院执行的高效性和权威性。
(来源 南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