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原晚报

  本报讯 (记者 申长明) 为谋取钱财,家住延津县的3名男子利用夜色掩护,先后多次盗砍林木,结果没有发财,3人还锒铛入狱。3月14日,3人被正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去年2月10日上午9时许,延津县榆林乡村民王某报警称,其田地里的树木被盗。接警后,延津县森林公安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勘查发现,王某被盗伐13株杨树,民警立即在案发现场周边木料场逐一排查。

  经过排查,民警在石婆固镇李某的木料场内发现疑似被盗伐的杨树,李某称该树木是榆林乡的刁某卖给自己的。当民警找刁某询问情况时,刁某闻讯脱逃,于是民警让树主到木料场,对李某刚收购的木料进行辨认。树主通过树干上遗留的疤痕形状,在木料堆中找到了被盗的其中1棵杨树,随即刁某被网上追逃。

  今年2月3日11时许,一条重要信息反馈到民警手中,潜逃1年之久的刁某现藏匿在榆东开发区一工厂职工宿舍内。接到信息后,延津县森林公安民警立即进行抓捕,当日刁某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刑事拘留。

  到案后,刁某供述了伙同娄某、董某在该县小潭乡、榆林乡等多个地方盗伐林木的犯罪事实。随后,娄某和董某也先后归案。3月10日,3人因涉嫌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被执行逮捕。3月1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延津县森林公安局将此案移送延津县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