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张弛/文 李新华/图

  6月3日上午,“河南省纪念‘6·5环境日’大型广场公益宣传活动”在郑州市郑东新区CBD文化广场、郑州绿城广场和紫荆山公园广场同时举行。省环保厅副厅长王朝军通报,今年1—5月,全省共办理环境违法行政拘留案件557起583人,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25起28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874起,罚款1.01亿元。

28人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

  28人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

  据介绍,今年1—5月,全省共办理环境违法行政拘留案件557起583人,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25起28人。

  其中较为典型的案件有:拒不执行停产治理的南乐县金泉饲料公司相关负责人任海聚和孟州市嘉嘉皮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宋家明,不正常使用废气治理设施的焦作市盛豪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主管位丙生和河南远方陶瓷公司主管陈其祥及直接责任人刘运合,私设暗管违法排污的义煤集团新义矿业公司副总经理薛勇、高涛和新乡市恒利净水剂公司副经理张发展,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林州市神洲玻璃制品公司的法人代表刘同生等,分别给予10至5日行政拘留。

工作不力,2331人(次)受到党政纪处分

  工作不力,2331人(次)受到党政纪处分

  截至5月底,全省因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力、扬尘等污染治理措施不落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到位、辖区内环境问题突出、污染严重等原因,共有2331人(次)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正处级23人,副处级93人,正科级339人,副科级364人,科员392人、其他1120人;

  具体包括:内黄县鑫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任国伟、郏县广天乡党委书记郭大敏、新安县万基控股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李小宝、浚县新镇镇副镇长侯宝军等241人分别受到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的党纪处分;开封市顺河回族区环保局长吴经喜、平顶山市高新区遵化镇镇长鲁宏峰、黄台街道办事处主任王延超、濮阳市产业聚集区纪工委书记王洪杰、安阳市殷都区工信局局长贾新才、新密市交巡警大队大队长朱洪建、灵宝市宣传部副部长张建晓等277人分别受到撤职、降级、记大过和行政记过的政纪处分,还有1813人受到组织处理、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

对违法违规企业罚款已超1亿元

  对违法违规企业罚款已超1亿元

  在环境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方面,今年前5个月,全省环保系统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874起,罚款1.01亿元,分别是2016年同期的2.46倍、1.74倍。

  其中较为典型的案件有:对连续超标排污的孟州市桑坡污水处理公司按照按日计罚罚款1017万元,对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新建扩建生产线的卫辉市天然资源公司罚款80万元,对废气超标排放的汝州市汝丰焦化公司罚款70万元,对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河南金彭车业公司罚款60万元,对废气超标排放的义马煤业综能新能源公司罚款55万元,对烟尘超标排放的安钢集团冶金炉料公司罚款52万元,对废气超标排放的金康达实业有限公司罚款50万元。

已有3人获得5万元举报大奖

  已有3人获得5万元举报大奖

  今年以来,省环保厅依据《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监督举报污染问题,一经接报、迅速核实,一经核实、立即兑现,在严格保护举报人权益的同时给予500元至50000元的重奖,并依法顶格处罚违法企业。

  近期,经对128个举报线索进行逐一核实,对符合发奖条件的41个举报件合计18.3万元奖励资金迅速发放到举报人手中。其中,符合发放5万元奖金的3个,他们分别是:3月29日电话举报开封市杞县富民新型材料厂污染问题,4月23日电话投诉洛阳偃师市凯利达明胶有限公司污染问题,5月26日电话及短信投诉开封市通许县明阳实业有限公司污染问题,另外,给予2000元奖励的1个,分别给予1000元奖励的24个,给予500元奖励的1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