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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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因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郑州天然药房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被依法撤销,按照规定,这7家药店应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据悉,根据《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94号)和省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流通领域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食药监药化监〔2016〕66号)的要求,经二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飞行检查,郑州天然药房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决定依法撤销郑州天然药房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同时,经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飞行检查,河南省益佳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演武路店等2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决定依法撤销河南省益佳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演武路店等2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记者了解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被撤销和收回之日起,必须停止一切药品经营行为。

  ■7家问题药店分别是:

  1、郑州天然药房有限公司:二七区西陈庄前街132号;

  2、郑州道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惠济区古荥镇古荥村七组三街31号;

  3、郑州紫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八大药房:惠济区古荥镇古须路与大河路交叉口东南角;

  4、郑州市惠济区福乐康惠芳大药房:惠济区古荥镇古荥村;

  5、河南省康易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郑州瑞仁堂大药房:古荥镇古荥村九街189号;

  6、河南省益佳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演武路店:荥阳市万山路与演武路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南;

  7、新密市青屏鑫荣源大药房:新密市雪花街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