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大家关注的公租房分配又有了最新消息,记者获悉,近日,惠济区与高新区均将进行轮候分配,申请人因户型、面积、地理位置等非客观原因,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实物配租选房资格。

  赶紧来看看,房源都在哪?

高新区供应574套高新区供应574套

  高新区此次为2017年度第1期公租房轮候供应,房源为:新合鑫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睿智禧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华强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华强城市广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017年因资格年度复核未通过、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并已办理资格退出手续的房源,共计574套公共租赁住房。

  分配对象为:2015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自愿放弃选房的家庭(个人);2016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自愿放弃选房的家庭(个人);2017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轮侯分配的家庭(个人)。

  房源信息如下:

  1、睿智禧园

  位于梧桐街南、石楠路东、药厂街北、雪松路西,共计279套。

  户型:一室一厅。

  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竣工验收备案已完成,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具备入住条件。

  2、华强城市广场

  位于环保北路北、电厂西路东、东风路南、电厂路西,共计168套。

  户型:两室一厅。

  项目目前竣工验收备案已完成,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具备入住条件。

  3、2017年因资格年度复核未通过、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并已办理资格退出手续的房源,共计127套。

  分别是:全威花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电厂路29号,共计46套,户型:一室、一室一厅、两室一厅;

  西湖春天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五龙口南路9号,共计25套,户型:一室一厅;

  通和盛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电厂路35号,共计48套,户型:一室二厅、二室二厅;盛世港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五龙口南路14号,共计3套,户型:一室一厅;

  裕恒花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五龙口南路9号附1号,共计2套,户型:一室一厅;

  红河瀛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五龙口南路16号,共计1套,户型:一室一厅;

  万科城紫兰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须水河东路133号,共计2套,户型:两室一厅。

惠济区供应682套

  惠济区供应682套

  12月1日~7日,惠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在惠济区四季同达生态园(天河路中段、四季同达生态园院内东南角的客房部内),针对符合条件的公租房申请者轮候分配682套房源。

  分配对象为:原廉租房转公租房保障对象1户,资格证号013675,需分配房源1套;2016年放弃和已预分配且愿意调换房源的保障对象,资格证号段为:01000634-01000965;现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且通过动态资格审核的保障对象,资格证号段:01000966-01001403。

  房租标准如下:

  1、升龙汇金广场小区、昌建誉峰小区房租标准为:10元/㎡·月;

  2、裕华美欣小区房租标准为:8元/㎡·月;

  3、正商玉兰谷理园、裕园小区、天地湾10号院的房租标为:6元/㎡·月。

  分配房源如下:

  惠济区本期轮候分配共3个项目和动态审核腾退的11套房源,分别为升龙汇金广场(市级产权)、昌建誉峰、裕华美欣、裕园小区、正商玉兰谷 理园、天地湾10号楼,共计 682套,房源基本信息如下:

  1、升龙汇金广场(市级产权)

  项目位于兴南路北、南阳路西,共计430套,总面积22285.77平方米,户型:标准间128 套、一室一厅108 套 、两室一厅194 套。

  2、腾退的11套房源(市级产权)

  昌建誉峰小区:位于南阳路与兴南街交叉口路西,共3套。

  裕华美欣小区:位于江山路与长柳路交叉口向东200m路北,共5套。

  裕园小区:位于天河路中段,共3套。

  3、正商玉兰谷理园(区级产权)

  项目位于绿洲路南、惠民街东, 85套房源,总面积5043.29平方米,户型为:两居室42套;两室一厅43套。

  4、天地湾祥苑10号楼 (区级产权)

  项目位于滨河路南、田园路东,156套房源,总面积9352平方米,户型为:两室两厅。

未能到场选房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未能到场选房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为有效解决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郑州市连续15年将住房保障工作列入年度为民办理的“十大实事”之一积极加以推进。今年,郑州市今年计划分配公租房约7000套,目前供应已超一大半。

  此次高新区轮候供应会在一个月之内进行,具体时间尚未确定;而按照惠济区的供应计划,每天分配房源大致150套左右,直到有资格证的保障对象分配完毕。

  现场,必须由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保障资格证、选房通知书)进行选房,并当场签订《选房确认书》。签订《选房确认书》后,不得调换,更不能与他人对换,一经发现,取消双方保障资格。

  值得关注的是,如果申请人因户型、面积、地理位置等非客观原因,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实物配租选房资格,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

  选房登记开始后,叫号三次不到的或者5分钟内不能确定房源的,则安排在当日选房时间段所有轮候家庭之后选房;当天不到场的,则安排在本次分房所有轮候家庭选房之后。

  在本次选房时间内,未能到场选房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