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二审,二审稿中明确,河南人在省外见义勇为,也能享受到在河南省内见义勇为的待遇。□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米方杰

  在外地见义勇为 同样可享受省内保障奖励

  据悉,在河南省制定《河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时,一审稿规定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的确认以及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王新民表示,一审中,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河南人在外地的见义勇为情况很多,如果在外省见义勇为没有受到奖励和保障,我们省应当给予奖励和保障。对此,法制委员会采纳了这一建议,增加了“本省户籍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外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见义勇为受益人应当主动举荐见义勇为人员

  见义勇为后,该由谁来进行申报呢?草案中提到,见义勇为受益人应当主动举荐见义勇为人员。知情的见义勇为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行为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 民委员会,也应当主动举荐见义勇为人员。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时发现见义勇为人员的,应当提请评定委员会确认。见义勇为行为人和其他知情人也可以申报见义勇为人员。

  同时,对举荐、申报的时间、所需资料进行规定。条例草案规定,确认见义勇为人员的,一般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二年内提出,并提供见义勇为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的证明材料;见义勇为行为受益人、见证人的证明材料;违法犯罪行为人的陈述、供述材料,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实施见义勇为行为的材料。

  协助追捕嫌犯、罪犯 也可认定为见义勇为

  什么是见义勇为,哪些情形可以确定为见义勇为呢?草案一审稿对此进行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四种情形:同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同正在实施侵害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在发生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灾难时,救人、抢险、救灾的;其他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的。

  在二审稿中又增加了一种情形:主动抓获或者协助有关国家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罪犯,并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对于一审稿中的“在发生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灾难时,救人、抢险、救灾的”,此次则修改为“在救人、抢险、救灾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见义勇为到底该由什么机构做出评定呢?据悉,一审时,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为了保证见义勇为确认结果的公正、客观和权威,建议设立专门的见义勇为评定机关,负责见义勇为确认工作。法制委员会采纳了这一建议,在条例草案中新增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成立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负责见义勇为的确认。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安机关,负责见义勇为的受理、调查、取证、核实等工作。

  紧急救助期间医疗费超过50万由政府财政暂付

  在二审稿中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正在实施见义勇为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援助;对受伤的人员,应当及时护送至医疗机构,并报告当地县级公安机关。

  在见义勇为发生现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的人员,必须履行职责或者义务,积极协助并予以救助。医疗机构和有关单位对见义勇为受伤的人员,应当无条件组织救治,不得拒绝或者拖延。

  同时二审稿规定,因见义勇为受伤的人员,在紧急救治期间的医疗费用,无人承担的,由医疗机构垫付;垫付医疗费用超过50万元的,由见义勇为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财政暂付。

  此外,见义勇为人员因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引起的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等费用,由侵权人依法承担。先行暂付的单位享有对侵权人的追偿权。

  因见义勇为牺牲的 一次性颁发100万特别奖金

  二审稿中明确,经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评定、省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伤亡人员,由省人民政府颁发一次性特别奖金。因见义勇为牺牲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100万特别奖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根据伤残等级颁发50万以上80万以下特别奖金。省政府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度调高特别奖金数额。

  在一审稿发布后,有不少人询问之前发生的见义勇为能不能享受新条例的保障。对此,记者留意到,二审稿规定:本条例实施以前的见义勇为,适用行为发生时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