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肖萌
1月2日,记者从河南省扶贫办获悉,元旦前夕,河南省扶贫办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将2018年提前下达的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分配情况进行了公示。
据了解,《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提前下达我省2018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321327万元(含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资金18087万元)。
省级2018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85056万元(含省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11250万元)。至此,中央、省级合计406383万元。
超40亿元的资金,在分配方面,秉承突出重点,兼顾面上的原则。中央和省级预算提前下达部分资金主要用于53个贫困县,同时兼顾面上有扶贫任务的县。确保补助贫困县的资金占比高于上一年度补助贫困县的资金比例。
采用“十三五”时期贫困人口数(2015年底数)占20%、未脱贫人口数(2017年贫困人口数)占25%,人均可支配收入占20%,人均财力占20%,贫困发生率占12%,深度贫困村数量占3%六个因素。
此次资金,专项使用,确保任务。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资金按照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财政贴息工作要求执行;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资金按照所驻贫困村三年150万元标准执行。
据悉,为落实《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中关于“为体现资金分配向贫困县倾斜,省市有关部门在向贫困县分配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市涉农资金时,要确保用于贫困县的资金占比高于以前年度补助贫困县的资金比例。”的要求,参与因素分配的资金分配到贫困县的资金为290500万元,分配到非贫困县的86546万元。
记者了解到,此次资金分配,河南省扶贫搬迁有限公司分配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资金18087万元。而在2017年年初,在资金分配名单里则并没有该公司。
去年7月,受省财政厅委托,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设立了河南省扶贫搬迁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注册资金81.5亿元。该公司根据易地搬迁脱贫规模和年度计划进行融资。
2107年,河南省部分贫困县和河南省扶贫搬迁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按照协议,融资资金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省扶贫公司实行统贷统还,不纳入地方债务范围。此举标志着我省易地扶贫搬迁融资工作正式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此外,在我省18个省辖市分配资金方面,南阳、信阳、周口分配资金最多,均超过4亿元,其中南阳分配最多,为46362万元,其中第一书记分配资金为1100万元。洛阳、商丘、驻马店则分配资金超过35000万元。济源市分配最少为651万元。
我省直管县资金分配方面,固始县最多,分配7600万元。兰考县虽已在2017年年初宣布脱贫,此次也分配2868万元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