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 通讯员 阴惠萍)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省安监局近日印发了《河南省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据悉,制定这个《办法》,是为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今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类企业进行事故隐患清单化排查时,均要按这个《办法》进行。

  《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隐患排查指导清单,编制本单位的隐患排查专用清单,定期“对表照单”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每月10日之前,生产经营单位应登录省安全生产监管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将本单位上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录入上报;发现重大隐患应24小时之内填报隐患状态、评估情况、整改方案和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