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城市街头总有一些车,要么是行驶中“只闻其声,不见其身”,要么是停车中拉风炫酷,引人关注。这些车, 就是大家俗称的“炸街车”!

  市交警一大队夜巡中队中队长王飞说,“群众俗称的‘炸街车’,因为排气筒或发动机经过了改装,一脚油门下去,轰鸣声巨大,常常一辆车的声音能响彻一条街。最近,就有不少群众向我们反映,“炸街车”在夜晚出没时,噪声扰民。而且,这些车在耍酷的同时,也常常放松安全意识,超速、飙车,时有发生。”

  2018年4月17日晚22时51分左右,交警一大队夜巡中队民警屈章勇、李登科在黄河路经八路巡逻时,发现一辆黑色宝马轿车排气筒声音异常,已经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遂对其进行检查。

  2018年4月16日,郑州交警一大队指挥室接到群众举报,一辆豫A牌照的白色宝马轿车排气筒声音异常,每晚车辆行驶扰民。

  2018年4月17日0时38分许,夜巡中队民警赵伟刚、赵培在金水路巡逻时,发现一辆豫A牌照的黑色奥迪轿车排气筒声音异常,自西向东急速驶离。

  随后,交警也对这两辆私自改装的车辆进行了暂扣,并对车主进行了处罚。

  为什么要查他们?

  交警表示,擅自改变车身颜色或者结构、构造等行为,不仅触犯法律,还给交通环境带来巨大影响。

  违法改装的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达不到标准,比如轮胎和车内电器线路的改动有可能带来重大安全隐患。

  违法改装的车辆外观等发生重大变化,出现道路交通事故或逃逸等违法行为时,容易给案件的查处带来干扰。

  一些车辆违法改装灯光和排气筒后,强光和噪音对环境的污染非常严重,广大交通参与者对此也深恶痛绝。

法律对车辆的改装要求和相关规定是这样的法律对车辆的改装要求和相关规定是这样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第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

  (四)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登记的。

  交警提醒

  “请不要忘记,违法是要付出代价的,对于违法改装的车辆,路面执勤的交警会按照法律规定予以查处,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影响。”当然,即使是违法改装车上路时没有遇到交警现场执法,只要被电子监控拍到,交警通过技术手段也会找到车主,一经核实,车主依然会面临处罚。

  郑州交警同时奉劝广大驾驶员和车主朋友

  冒着违法的风险玩“拉风”、耍“排场”

  等待你的一定是“不排场”!

  原标题:深夜飙车、“炸街”扰民?见到他们请马上报警

  来源:郑州大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