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张静/文 邱琦/图

  今年中招,我省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有什么变化? 5月1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河南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出炉,取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考生加分项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取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考生加分项目。

  2类考生可按照录取分值一定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4类考生可获5~20分的加分优惠,2类考生参照相关文件执行,1类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此外,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要求执行。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我省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外侨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省定加分项目外,各地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