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没有任何手续居然违法建造了一栋10层高楼,在检察机关介入后,位于三门峡卢氏县的这一10层违建楼房被没收。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这栋违建高楼是如何建起来的,又是如何被查处的呢?□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米方杰 通讯员 王飞 张诚

  无任何审批手续竟建起10层高楼

  2016年,卢氏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潘高祥外出办案时,在该县官道口镇官道口村国道旁看到有一栋在建的10层高楼,由于该乡镇周边都是二层、三层的建筑物,这栋10层高楼就显得十分突兀。

  随即潘高祥向国道旁边的群众了解这栋10层高楼的审批手续和相关情况。

  “啥手续?没有手续啊,10组卖地拿钱,开发商盖楼卖出去再赚钱,两厢情愿嘛。”一位村民解释说,10组卖地赚了几百万呢。

  据悉,当地县政府于1995年8月15日核发了卢集建(95)字第0614024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把权利人批准为租地建设加工厂的魏新春(行政诉讼第三人),10组为此打了一场行政官司,法院判决撤销了县政府核发的土地证。

  赢了官司,10组就把位于官道口街三岔口金三角地带1200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以31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横涧乡村民林留民,用于建设10层商业用房,2016年3月完工。

  当地4名公务人员被处分 违建高楼被没收

  检察机关进一步调查发现,在该商业楼施工过程中,卢氏县杜关国土资源管理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都曾对林留民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并未进一步立案调查处理。

  对此情况,卢氏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调查后认为,官道口村10组、林留民未依法办理土地使有权转让审批手续,非法转让土地,侵害了国家利益。卢氏县官道口镇政府、杜关国土资源管理所、卢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均没有正确地履行职责,并互相推诿,导致该10层商业楼主体建成却没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环评审批等手续,且在商业楼主体建成后,怠于履行监管职责。

  据了解,当地有4名公务人员因参与违法建筑开发建设,违反廉洁纪律被纪律处分。

  目前,卢氏县国土资源局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官道口村10组非法出售土地所得310万元,并处155万元罚款;没收林留民在建楼房5942.86平方米,并处罚金1853.02元。该处罚决定正在强制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