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解放交警大队民警在纠正一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过程中,遭遇违法行为人赵某某的阻挠、辱骂,赵某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8日。

  当日上午10时许,赵某某(男,21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附载他人)沿太行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焦作市公安局阳城分局门口时,因驾驶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违法行为,被解放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截。民警在核实其身份对其罚款20元时,赵某某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错误,反而抗拒民警执法,叫嚣:“就不配合你们执法”“警察打人了”“有本事把我抓起来呀!”公然挑衅警察执法权威。在民警三次警告无效,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赵某某又对民警有推搡、辱骂行为,最终被民警制服带离现场。

  解放交警提示:目前我市“四城联创”活动如火如荼,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增强“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通行习惯,争做文明好市民。配合警察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执法在先,存疑在后,如果觉得警察处置方式不当或者违法,可以依法申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挑衅警察执法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赵某驾驶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赵某驾驶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
一言不合就想进“班房”一言不合就想进“班房”
想满足他的要求,他就成了这个样子想满足他的要求,他就成了这个样子

  一语成谶,梦想成真。

  原标题:焦作一男子抗拒交警执法被行政拘留

  来源:解放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