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王莉莉  付会明

  2018年6月18日,被执行人王某担心上了“黑名单”后不好嫁人,主动将25830元执行款送到法院。

  2016年,王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刘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刘某受伤住院治疗,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调不成,刘某诉至武陟法院。经武陟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刘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共计22186.3元,并承担诉讼费2945元及鉴定费700元。该判决生效后,王某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刘某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陈明受理此案后,对王某耐心做思想工作,如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电视台、微信上定期曝光,尤其是王某现在还没有嫁人,若被大家知道她是“老赖”,可能会影响她找对象。听了执行干警的一番话,被执行人王某终于顿悟,立即表示要履行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