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报融媒·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陈鹏飞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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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李参加公司聚餐,因饮酒过量导致死亡。小李的父母告了公司,虽然胜诉,但一直没有拿到赔偿金等费用。近日,二七区法院仅用10天时间就将死亡赔偿金执行到位,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10月,申请人李先生的儿子小李进入某公司工作。年底公司举行聚餐晚会,小李因饮酒过量,身体不适,被同事抬到集体宿舍休息。后同事发现其唇色发紫,赶紧拨打急救电话并报警,却抢救无效死亡。

  小李的父亲李先生找到该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李先生夫妇将该公司起诉至二七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令公司承担20%责任,向李先生夫妇支付其儿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万余元。李先生夫妇于2018年7月30日向二七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及时将死亡赔偿金执行到位并发还申请人手中,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到这家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表示理解申请人的情况,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第二天即将案件款交至法院账户。

  案件款到账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完成了内部审批手续并将赔偿金发还到李先生夫妇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