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宋迎迎

  10月10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郑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郑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通过为期三年的整治,到2020年年底前,使农村人居环境普遍明显改善。

  《方案》提出: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到2020年,在郑州市东、南、西分别新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95%以上的村庄得到有效治理并通过国家验收。

  全面开展农村厕所改造。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市所有规划保留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农村新建住房均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2018年,各县(市)及二七区每个乡镇建成区(中心村)新建(改造)2座以上二类标准公共厕所。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8年,在五县(市)、二七区364个规划保留村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使全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覆盖率累计达到65%以上。

  在农村水环境治理方面,要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在整体环境方面,《方案》要求,实施村庄硬化绿化亮化工程,着力提升村容村貌。优化完善村庄路网,郑州市本级新改建农村公路不少于400公里,2020年年底前完成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建设。要推进村庄绿化,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2020年年底前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0%。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实现村庄主要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夜晚有照明。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按照有关规定,持续开展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创建活动。2020年年底国家级和省级卫生县城、卫生乡镇数量占比分别到80%、25%。

  在规划方面,《方案》明确,要加强村庄规划管理,2020年年底前,实现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基本覆盖,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