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非营运车辆非法载客

  车辆被依法暂扣后

  拒不接受处罚

  竟然在执法单位楼顶

  以跳楼来要挟执法人员

  10月11日12时32分,卫真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在鹿邑县交通运输局院内楼顶有人要跳楼。接警后,值班民警火速到达现场。

  经了解:当日,交通局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北关中心汽车站执法时发现,多次查处、教育过的韩某某又驾驶电动四轮车进行非法载客,严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并存在安全隐患,遂依法暂扣了韩某某的车辆。

  从交通局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提供的执法记录仪中可以看到,在被查处时,韩某某表现的十分配合,对车辆被暂扣的处罚决定没有表示异议。

  然而,在当天的12时左右,韩某某却利用交通局工作人员下班休息时间,爬上该局办公楼楼顶,以跳楼的方式来威胁工作人员,索要其电动四轮车。交通局工作人员在长时间劝说无效后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该男子情绪非常激动,不准任何人靠近办公楼。后经处警民警多方劝说,该男子情绪稳定,被安全带下楼。

  经询问,韩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涉嫌扰乱单位秩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目前,韩某某已被鹿邑县公安局依法拘留。

  非营运车辆进行非法载客是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交通条例》和《鹿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鹿邑县城区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鹿邑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