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乃人生四大喜事之一,现在不少年轻人会在结婚前举办“脱单”派对,以示庆贺。但无论多开心,都应当守住“酒后不开车”的底线。

  11月14日凌晨5时15分许,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二交通执勤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指挥中心指令,前往辖区南关大街与七一路交叉口,处理一起事故。

  事故现场一辆黑色轿车豫K2***8与一辆白色轿车豫AJ***U发生碰撞,通过刮擦痕可以清晰还原车辆行驶轨迹,事故简单明了,不难处理。但是黑色轿车司机向交警反映,发生事故后在与白车女驾驶员协商时闻到了酒味。

  这立即引起事故处理交警的高度重视,随即将事故双方当事人带回队部,作进一步调查,并将事故车辆拖移。询问过程中,女驾驶人周某某矢口否认自己喝酒,称只喝了些饮料,怀疑对方喝了酒冤枉自己。

  民警对该二人都进行了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黑色轿车司机冯某某血液样品中乙醇含量为0mg/100ml,而白色轿车司机周某某血液样品中乙醇含量为102.367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

  在证据面前,周某某终于承认,之前说谎是因为自己马上将举行婚礼,11月13日晚与朋友们在酒吧举办“脱单”派对,喝了不少红酒。14日凌晨,玩儿到高兴处的她又和朋友们去KTV喝了些啤酒。等到凌晨5点左右,她感觉意识已经清醒,就心怀侥幸驾车回家,不曾想发生了事故。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准新娘周某某将为自己的行为买单,面临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