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宋迎迎 文

  11月21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河湖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河湖非法采砂行为,省河长制办公室近日正式印发《河南省河湖非法采砂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举报河湖非法采砂者,最高可以获得1万元奖金。

  根据《办法》,8类河湖非法采砂问题可举报,主要包括

  无河道采砂许可证采砂;

  不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超范围、超深度采砂;

  在禁采期、禁止采砂作业的时段采砂;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无河砂合法来源证明运输河砂;

  对超过许可范围、许可期限采集的河砂进行运输;

  在违法采砂现场装载河砂;

  伪造、涂改、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

  以及河道非法采砂领域涉黑涉恶以及充当“保护伞”的突出问题。

  举报时,应提供本人准确联系方式、所举报事项的详细地址、当事人(单位)的准确名称、基本事实等,尽可能同时提供相关的图片、影像资料等。

  举报信息经过核实、认定之后,对有效举报,省河长办将分3个等级奖励举报人:一般问题线索,奖励2000元;严重问题线索,奖励5000元;重大问题线索,奖励1万元。

  省河长办及有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方式:

  拨打省河长办监督电话0371—65571733举报;

  通过“河南省河长制”微信公众号举报;

  快递、挂号信件邮寄到省河长制办公室或省水利厅(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0号,邮编:450003);

  登录河南省水利网(http://www.hnsl.gov.cn)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