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牟一执法车剐蹭小贩三轮车致其烫伤 官方:两人已被停职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见习记者 张莉 实习生 徐玉涛

(图片由商贩家属提供)(图片由商贩家属提供)

  11月28日,一段关于中牟县综合执法局的无牌执法车与卖豆腐商贩三轮车相撞的视频在朋友圈广为流传,记者随即对事件展开核实。记者致电中牟县委宣传部新闻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情已调查清楚,他们对外已发布通告,通告显示:经过初步调查,11月27日下午16时许,中牟县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王某与王某某到映旭街对森林里幼儿园周边进行巡查,发现当事商贩卫某经营的“卫记热豆腐”三轮车占道经营,车上载有煤气罐,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王某与王某某遂即对卫某进行劝离。

  在劝离过程中,王某某的右手被卫某车辆上招牌栏杆夹住,被拖行200余米,王某遂驾车劝停卫某驾驶的三轮车。由于刹车不及,执法车右前部与卫某三轮车左后部剐蹭,致使车上的豆腐汤洒到卫某身上。事故发生后,王某某拨打了110报警,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经检查,卫某属浅一度烧伤正接受治疗。目前,王某和王某某停职接受调查,执法大队队长到医院慰问当事人卫某,并先期垫付医药费用2000元。

  关于车辆前后为何没有悬挂车牌,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到中牟实地采访,会有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专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