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漯河:货车自燃损失130余万元,原因是……

  1月11日晚,宁洛高速漯河段往平顶山方向559公里(离舞阳出口不到200米)处,一辆沪E牌照半挂车轮胎自燃,车上所载食品、玩具、棉织品、汽车配件等价值100多万元的货物全部燃烧殆尽,挂车成了空架,所幸车上没有人员受伤。

  当日19时25分左右,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南洛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接到报警,宁洛高速漯河段往平顶山方向559公里(离舞阳出口不到200米)处,一辆半挂货车轮胎自燃。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和预警提示。此时,现场浓烟滚滚,半挂车已经被熊熊烈火吞噬,民警立即联合消防、路政等部门人员合力施救。经过共同努力,大火终于被扑灭。

  经询问该车驾驶员得知,1月10晚上20时许,他独自一人驾驶沪E牌照半挂车从上海出发往西安送货。行至事发路段时,忽然听到爆胎声,他赶紧把车停到应急车道上,然后下车查看,发现半挂车轮胎正在燃烧。他立即用车载灭火器灭火,但火势不受控制,车上的货物也燃烧起来。看火势越来越大,他担心车头也燃烧起来,就赶忙将车头和挂车分离了。最终,挂车和货物全部被烧毁,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这次事故导致货物损失120余万元,车损10万余元,路产2万余元。”据交警调查,该货车在冬季气温较低的情况下却发生自燃,原因是驾驶员出发前对车辆的安全性及轮胎疏于检查。爆胎时,在车辆自重的影响下,摩擦力陡然加大引发轮胎起火。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要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自查,尤其是线路和轮胎。如果车辆行驶中不幸发生了自燃,驾驶员不要过度恐慌,要沉着应对,将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上,让车上的人员尽快转移到护栏外,同时在来车方向150米处设置三角警示牌,及时拔打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