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封交警微发布

  2019年3月4日,开封杞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213省道电动车市场附近巡逻执勤。晚上22时20分,一辆号牌为豫BMXXXX甲壳虫牌小型轿车驶入民警的视线,执勤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人打开车门后,执勤民警发现老人神色慌张,面色也有些泛红,口中还有一股酒气,便立即询问驾驶人:有驾驶证吗?喝酒了吗?老人低声嘟嘟囔囔的说:喝了点,没有驾驶证。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其结果为3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事人对测试结果无异议。

  经调查发现,驾驶人名叫张某某(住杞县城关镇)今年已经62岁,属于花甲老人,晚饭时喝了一点啤酒,因为离家比较近,估计有1000米左右,想着没啥事,自动挡的车好开,权当练练手,就准备开着回家。让民警更为惊讶的是老人目前无机动车驾驶证,原来曾经有一个D证,2012年已经注销。

  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张某某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开封交警温馨提示:

    所有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都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不能因为年龄大就可以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无证和酒后驾驶,均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害人害己,切莫把生命当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