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早前报道

  河南奔驰女车主哭诉免费项目变收费 维权不成兄长反被拘

  原题:驻马店奔驰女车主维权后续 坚决要求退还金融服务费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雷刚

  “我的金融服务费也应该退给我!”4月19日,驻马店奔驰女车主郑女士说,她刚得知,4月16日,哭诉维权的西安奔驰女车主和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达成换车补偿等和解协议,其中就包括“金融服务费”全额退款。

  2018年9月初,郑女士在驻马店鹏龙得佳奔驰4S店购买了一辆奔驰E300L。其称在全款付清购车款后,又被4S店劝说做了分期,并付出高达19524元的“金融服务费”。此外还支付了承诺3年在该4S店购买汽车保险的押金1万元。(详见本报4月19日A05版相关报道)

  “不满足他们的续保押金要求,就不给提车,而且分期是他们后来打电话劝说我做的,服务费什么的,是在他们的诱导下进行的。”郑女士说。

  郑女士表示,截至目前,她没有收到关于这笔“金融服务费”的收费正规发票,“是不是他们因此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郑女士称,她将向市场监管及银保监部门投诉反馈自己的遭遇,“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和处理,这毕竟不是我一个人的事儿。”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根据银保监会的官方说法,实际上奔驰经销商收取“金融服务费”属于违规乱收费行为,而且,从法律角度来讲,驻马店女车主被收取金融服务费,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