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原标题:号牌制作权限下放到各县 这10项便民新政将在河南全面落地

  6月4日,记者从省公安交警总队了解到,日前,河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推出“十项具体措施”,要求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在落实好公安部交管局6月1日便民服务改革的同时,扎实持续推进河南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业务下放、延伸,更好地服务群众办理机动车号牌制作、机动车注册登记、驾驶人考试等业务。

  据悉,“十项具体措施”是河南交警总队结合本省实际,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落实车驾管业务“就近办、便捷办”工作目标的又一新举措。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米方杰

  全面下放机动车号牌制作点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选取号牌后尽快取到号牌,根据要求,2019年12月31日前,全省各县(市)车管所应设置机动车号牌制作点。

  省交警总队要求,群众选择现场安装的,各地要免费为群众安装号牌,不得额外收取费用。对没有设置机动车号牌制作点的县(市)交警大队车管所,省辖市交警支队要加强督导,督促落实。

  全面下放机动车登记业务

  省交警总队要求,各省辖市交警支队向县(市)交警大队下放机动车业务时,应一并下放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业务;机动车档案原则上谁办理谁保存,县(市)交警大队机动车档案室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省辖市交警支队要抓紧督促整改。

  已在省辖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存放的档案不再返还,可通过应用机动车档案资料电子化方式,方便群众到属地县级车管所办理相关业务。

  全面规范抵押解抵押登记业务

  省交警总队同时要求,各地要积极创新抵押解抵押登记服务模式,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全面落实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可以提交加盖公章(电子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业务办理要求。

  积极将机动车抵押解抵押登记延伸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网点、邮政网点以及其他便民服务网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同时,积极委托银行办理本行的抵押解抵押登记业务,力争各大银行都有业务办理点。要与银保监局等相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加强机动车抵押解抵押金融业务的监管,对存在违规办理业务或者群众反映投诉较多的金融租赁机构,要启动调查机制,列入“黑名单”重点监管。车管所要严格规范按照部局、总队要求办理抵押解抵押登记业务,要简化程序方便群众,不得增设条件或设置门槛。如发现有违规收费、刁难群众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全面推广应用自助服务终端

  据悉,根据部署,我省将积极在车管所、政务服务大厅、交警大(中)队、服务站、检验机构、警邮合作网点等服务区推广应用车驾管业务自助一体机、自助照相机、自助缴税机、自助违法处理机、自助体检机等设备,方便群众就近办、自助办。

  对社会网点购置、租赁及使用的自助服务终端,只要提出使用申请,要本着能用即用的原则,积极提供接口,尽快接入系统,迅速投入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自助终端机指定、变相指定或推荐品牌、型号、产地。

  全面推进交警服务站建设

  记者了解到,我省交警部门还将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加大服务站建设力度,强力推进在机动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汽车报废回收企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邮政网点、大型商场等开设交警服务站,切实解决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使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更方便、更省时,构建创新型、服务型车管所,千方百计营造为民、亲民、便民良好环境。

  全面下放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业务

  根据部署,我省还将积极推进县级车管所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发证工作,积极向县级车管所下放小型汽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实现驾驶人在县(市、区)完成小型汽车受理、考试、宣誓,宣誓后当场领取驾驶证。

  同时,要全面落实全国“一证通考”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方便群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全面落实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涉及转出和转入两地考试工作衔接,省交警总队要求,两地车管所要本着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的原则,及时协调沟通,及时处理问题,坚决避免因两地工作推诿导致群众办事难、往返跑。考生转出后需要退还考试费的,要提供便利、及时退费。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属于驾校培训的,在转出地车管所有科目二或科目三申请预约考试信息的,转入地车管所直接采集转出地培训驾校信息。在转出地车管所没有科目二或科目三申请预约考试信息的,申请人申报已在转出地完成培训的,不再录入转入地培训驾校信息,有疑问的向转出地确认,不得让群众出具完成培训证明。

  全力提供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处理违法业务

  记者获悉,我省将积极将交通违法处理向行政服务大厅延伸,在服务站、保险机构、邮政网点等开设违法处理窗口,提供违法处理服务。

  省交警总队要求积极推广在车管所、政务服务大厅、交警大(中)队、服务站、检验机构、保险机构、邮政网点等应用自助违法处理机等自助设备;对于设立自助设备的,交警部门要主动对接,确保及时投用。要积极引导群众下载使用互联网、“交管12123”手机APP等违法处理软件,通过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处理交通违法业务。

  全面实现销售企业代发临牌业务

  据悉,我省还将最大范围推进汽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号牌,加快代办网点建设,最大限度扩大代办临牌服务覆盖面。对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或者专网服务系统,按照规范开展汽车销售企业代办临牌核发业务。要通过召开动员会、签订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协议等形式,建立临时行驶车号牌申领、核销等各项制度。要将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纳入重点监管,组织定期、不定期检查和网上巡查,严格规范办理。

  省交警总队要求汽车销售企业代发临牌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工本费,在办事窗口公示收费标准,严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取代办费、服务费等费用,严禁设置强制性消费项目。

  全面推进“交管12123”APP安装使用

  省交警总队同时要求,各地加大互联网平台业务办理的流程、方法、业务种类的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多地了解网上办理业务;要充分利用业务大厅的互联网体验区,加强引导,广泛宣传“交管12123”的应用;要利用群众补换证、审验、满分教育等时机,推荐驾驶人安装“交管12123”手机APP,不断提升软件安装使用比率。据统计,全省“交管12123”手机APP下载安装量已超过1015万次,办理业务2813万笔,占互联网全部业务量的26.3%。目前,“交管12123”可以为群众提供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办理、违法处理、事故处理、学习教育等6大板块46项服务,其中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考试预约、互联网选取号牌、交通违法处理与缴费、补换证及号牌、申请免检合格标志等业务广受群众欢迎。

  ■提醒

  遇刁难群众、违规收费等情况

  可通过这些途径进行投诉反馈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河南交警总队将不定期检查、总结全省公安交警系统便民利民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全力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地见效,真正惠民利民。

  同时,河南交警总队介绍,对于刁难群众、违规办理业务、违规收费等情况,可通过河南交警官方微信、微博等反映,或在“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投诉反馈,交警总队将认真调查落实,并给予回复;对查证属实的情况,一律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