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妻子控诉遭家暴 丈夫反曝其出轨

  一名女子给栏目打来热线电话反映,她被丈夫家暴,因为无法忍受,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却两次遭到阻拦,现在马上要第三次开庭,她担心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求助媒体,陪同自己去法院离婚,记者接到线索后,6月12号,在开庭当天,见到了求助人袁女士。

  袁女士所说的这个他,就是自己的丈夫,非要起诉离婚,也是有“不得以”的原因。

  袁女士说,丈夫每次家暴,下手都不轻。

  采访正在进行的时候,法官给袁女士打来的电话,告诉她开庭的时间已经到了。

  尽管此时还没有弄清楚,袁女士为何遭家暴,但看到法官催促她尽快到庭,记者决定,先把她送到法院。

  到了法院之后,袁女士拨打了丈夫的电话,她希望这次到法院,能把他们俩离婚的事儿有个了结。

  距离开庭时间已经过去了半个小时,袁女士丈夫还是没出现,法院工作人员让袁女士先去开庭,进到法庭之前,记者要到了她丈夫的电话号码。之后,记者拨通了袁女士丈夫李先生的电话。

  袁女士丈夫  李先生:

  开庭我没有时间去,可以缺席判决;我同意跟她离婚。俺的大孩儿结婚刚一个月,她跟着人家私奔出来了,我们把她找回来了,又勾引那个男的,又出来一次,上一次在法院,是我的孩子、还有袁女士的姐姐、还有我的大侄子给她拉回来了,在家呆不住,又偷偷出来了,又跟着那个人出来了,你说我要她弄啥。

  对于妻子说被他家暴的事儿,李先生这样说。

  电话里,袁女士的丈夫说,今天上午不能去开庭,是因为他的母亲现在重症监护室,需要人照顾,如果需要了解他们之间的事儿,可以约在下午见面。中午十二点左右,袁女士从法院走了出来。对丈夫提到他多次出轨的事儿,袁女士这样说。

  对于丈夫曝出她出轨六次,对象大多是本村村民时,袁女士这样说。

  那么,到底谁在说谎?家暴和离婚一事,有没有关联?记者希望当天下午两点,袁女士能和丈夫见面,把误会解开,矛盾化解。

  李丽 随行律师:

  袁女士现在的担心是李先生会对你动用家暴,见到你了会对你动粗,那我觉得这种可能性我们已经考虑到了,所以我们把地点约在了派出所门口,他如果敢对您动粗的话,那么他会受到应有的制裁,而且我们这么多人,这种可能性很小,所以说这个顾虑可以打消。如果您是因为其他的原因不愿意面对,也请您真诚的告诉我们,不要再找借口了。

  到底是不想见,还是另有原因呢?

  当天下午两点,记者和律师来到了袁女士丈夫约定的地点。见面后,袁女士丈夫说,他们俩结婚已经28年了,自己对这个从17岁就跟他在一起的妻子,算是疼爱有加。

  按照李先生的说法,这件事情过后,妻子袁女士确实规矩了很多,直到去年她外出工作的第一天,李先生不愿看见的事情,再次发生了。

  李先生 袁女士丈夫 :

  当天她上班第一天晚上,她在梁周大道东段,他们两人在车上发生了关系。她这人和别人不一样,她回家还给你学学,好像是我有这种本事勾引男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袁女士丈夫说,妻子自从跟同事王某有了关系之后,就经常不回家。

  李先生 袁女士丈夫:

  他俩住在二楼,他的媳妇儿住在下面,她给人家种蒜。最后两个女人打架,把袁女士和王某弄到派出所里,这都有备案。

  对于妻子投诉遭家暴一事,李先生这样说。

  李先生说,对于妻子起诉离婚,自己前两次找来孩子和亲戚去法院门口劝解妻子,一是因为想要保全一个完整的家,二是妻子离婚协议条件太苛刻,不仅不抚养未成年的第二个孩子、不承担债务之外,还要分割家产,家里唯一一辆轿车也归袁女士所有。

  李丽 随行律师 :

  这个按照我们国家《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确实是应当分割的。我看起诉状上写的有婚内曾经盖过八间房子,八间房子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确实应该分割一部分;另外这个车辆在你大儿子名下,那么这个车辆就是你们儿子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是不能分割的,就是双方争议很大的债务问题,那么离婚的时候袁女士也应当分割一半的债务 。

  李先生告诉记者,如果不是妻子执意要离婚,为了家庭和孩子,他仍愿意承受这一切。

  妻子婚内多次出轨,丈夫一再忍让,这种让很多人都难以理解的夫妻关系,李先生此时还抱有幻想。

  李丽 随行律师: 

  我基本可以断定,你们这个感情走到了末路,也就是婚姻关系感情已经破裂,而且没有和好可能。因为她已经两次起诉到法院,你也明确表态愿意离婚,对她已经失去信心,对她已经绝望了,所以说感情破裂已经成为事实,那么接下来我想表达的是如果这段婚姻真的没办法进行挽回选择要解体的话,尽量是要一种好聚好散的方式解决,这样其实让你们夫妻双方以及孩子都会更容易接受一些。其实促成袁女士多次出轨的原因是李先生无底线的包容,我认为这是最根本的原因。所以大家面对生活上的小事我们要多加包容,但是婚姻中原则性问题:出轨、家暴,希望能做到零容忍。

  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19:20《法治现场》

  记者:曹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