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是上海市强制实施垃圾分类的第一天,与之有关的话题成为舆论热点。分类“逼疯”了上海人,垃圾不按规定分类的,会吃罚单。咱们郑州强制实施垃圾分类什么时候开始呢?通知大家:已进入倒计时。

  《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今年年底前施行

  记者7月1日从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郑州市分类办”)了解到,郑州市的垃圾分类立法工作也一直在进行中,目前,《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意见征集,按计划将在今年9月份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出台,在今年年底前颁布实施。

  这就意味着,到今年年底,郑州也要进入垃圾强制分类时代。而且,《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一样有罚款的规定。

  而事实上,郑州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并非最近才开始。早在2017年,郑州市列入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之后就已经开始了。在当年7月,郑州就出台了《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此后,不少小区都作为试点小区,开始推行垃圾分类。截止到目前,试点小区已经达到1370个,覆盖了76.9万多户居民,覆盖率达到38.26%。按照上述方案的目标,在今年年底前,覆盖率要达到70%,到2020年底要达到95%。 

  垃圾分类 郑州和上海“不一样”

  上海目前实施的四个分类是:湿垃圾、干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而郑州的四个分类是: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在四个类别中,除了可回收和有害垃圾两类相同外,其余两类并不一样:郑州是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上海是湿垃圾和干垃圾。

  据郑州市分类办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垃圾分类的类别和称呼,并没有全国统一的要求,是各个城市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己确定的,称呼也是为了更通俗易懂,更好理解。不过,单从分类的类别来说,上海的分类确实比郑州更“细”,目前郑州的分类方法还处在“粗分”阶段,而上海经过多年的探索和推广之后,已经是在由“粗分”向“细分”过渡的阶段了。 

  不再“一锅烩” 

  郑州九个分拣中心年底前全部建成

  在郑州推行垃圾分类的两年里,一个突出的矛盾就是:前端垃圾有分类,后端还是一锅烩。

  不少市民都有发现,现在无论是郑州路边的垃圾箱,还是小区里的垃圾桶,几乎都设置了分类回收,但是这些不同桶里的垃圾,不论居民有没有分类投放,在转运和最终处理时,还是“一锅烩”,之前媒体也多次做过探访,并发出质疑:这样的分类什么意义呢?

  对此,郑州市分类办的负责人坦承,上述现象问题存在,原因在于此前郑州不具备末端分类处理的能力。

  不过,这一情况很快就将得到改变,因为郑州的九个区级垃圾分拣中心,最晚在今年年底前,就要全部建成了。

  在分拣中心建成后,城区内的生活垃圾在四分类的基础上,会进入两个处理途径,分别清运。其中,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会被运送到分拣中心内,厨余垃圾经过脱水后焚烧发电,有害垃圾专门存储后交给有资质的企业处理,可回收物则由清运企业实现回收利用。

  另外一类的其他垃圾,则不进入垃圾分拣中心,而是直接送往发电厂焚烧发电。这样,四分类的基础上所有垃圾都得到了分类的处理。 

  城管要对“垃圾不分类”进行罚款

  记者查阅《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时看到,针对垃圾不分类行为,郑州市也有罚款的规定。比如对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混合收集、运输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的或违法收集、运输分类投放的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未按照规定分类处置生活垃圾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中明确,处罚的主体是城管部门,也就是说,到了真正实行垃圾强制分类的时候,小区里的“督导员”并没有实施罚款的权力,而城管部门的执法队员也不可能做到每个小区都有人,而且24小时值守。对此,郑州市分类办的负责人表示,《办法》中列明了罚款,但罚款并不是目的,“就算是真要罚款,也只会针对某些屡教不改的居民进行惩戒”。

  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