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实习生 王鑫泽/文图

  出租车是城市的一张流动名片,展示着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文明程度。但是市民和游客在街头乘坐出租车,有时候会遇到颜色、外形和正规出租车非常相像的假出租,影响到自身的安全和权益。今后郑州市出租车将有法定专属色了,8月27日,《郑州市城市客运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提交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进行二审,《规定(草案)》明确擅自喷涂出租车专用车身配色和图案的,将扣押车辆并处2万元罚款。

  社会车辆仿照喷涂出租车的专属颜色和图案的 将予以处罚

  《规定(草案)》明确,除巡游出租汽车以外,禁止其它车辆喷涂巡游出租汽车专用车身配色和图案标识、安装营运标识和设施,假冒巡游出租汽车。

  社会车辆仿照喷涂出租车的专属颜色和图案的,将依法予以处罚。《规定(草案)》明确,擅自喷涂巡游出租汽车专用车身配色和图案标识的,郑州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将扣押车辆,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

  而擅自安装巡游出租汽车专用营运标识和设施的,郑州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将扣押车辆,没收安装的专用营运标识和设施,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擅自喷涂巡游出租汽车专用车身配色和图案标识的安装巡游出租汽车专用营运标识和设施的,将没收假冒车辆及安装的专用营运标识和设施,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被没收的非法客运经营车辆和物品 将依法上缴财政

  驾驶机动车非法从事出租车客运的,《规定(草案)》明确,将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3—6个月。

  被没收的非法客运经营车辆和物品,由郑州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上缴财政。而对于被扣押的非法客运经营车辆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确定涉案车辆所有人的,由郑州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以公告送达方式告知领取,公告60日满仍无人领取的,将涉案车辆依法上缴财政。

  《规定(草案)》同时明确,郑州市将建立非法客运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并向社会公开举报受理部门和举报方式,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应当依法处理,并给予举报人奖励,具体办法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未经许可从事网约车客运的 除扣押车辆外并处最高3万元罚款

  此外,《规定(草案)》指出,禁止利用电动自行车、机(电)动摩托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车辆从事客运经营。

  若违反上述规定,将由郑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检查,收集有关证据后,将案件材料移送郑州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客运行为的查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据悉,《规定(草案)》对网约车拉客做了明确规定。从事客运经营的经营者、车辆和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未经许可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由郑州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扣押车辆,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