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日报

  原标题:河南职称评审新规:今年起评职称取消户籍地域限制

  (记者 李娜)近日,我省印发《关于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就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我省有新规定。

  进一步畅通职称申报渠道

  根据《通知》,以后,在我省工作的技术人员,评职称的渠道将更为畅通。

  我省将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从2019年起,在河南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中央驻豫单位以及在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均通过本人工作单位申报职称评审。

  会计系列不再评聘分开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会计系列从2019年起不再实行评聘分开政策。

  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

  从2019年起,我省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

  《通知》明确: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职称申报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从2019年起,我省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评审职称,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无纸化评审和电子证书管理,提升职称工作信息化水平。

  网上在线申报。今年全省所有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均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

  网上审核。职称申报资格审核环节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

  试行无纸化评审。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般应实行无纸化评审。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今年是否实行无纸化评审,由各地、各单位自主决定。

  试行电子证书。从2019年起,我省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在发放纸质证书的同时,制发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数量上浮

  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数量,今年,我省决定在以往国家核准数量(261人)的基础上,上浮30%左右进行推荐。

  同时规定,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德为先,切实把师德高尚、教学技艺精湛、教育教学业绩卓著、为基础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育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推荐出来。要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正、副职)职务的,不得超过当地推荐总人数的20%。

  明年起初级职称不再组织评审

  《通知》还明确了部分其他问题:

  关于职业高中教师申报职称问题。根据规定,将职业高中教师职称并入新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

  关于优化初级职称评价方式问题。从2020年1月1日起,初级职称全部实行初聘、考试或者考核认定的方式,不再组织评审。初聘和考核认定类职称均实行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