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阳一男子酒驾无牌摩托被扣37分 向交警求情:留2分呗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见习记者 刘旭/文视频 记者 张霓/剪辑

  10月3日,南阳市唐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路口例行检查时,发现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未悬挂号牌,经过检测,驾驶员张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60毫克,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最终驾驶证被记37分,期间向交警求情留2分。

  按照规定,该男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扣12分,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扣12分,驾驶证准假不符扣12分,未携带驾驶证扣1分。在与交警交谈中,驾驶员张某向交警乞求别把分扣完,留2分。最终张某签下处罚决定书,驾驶证记37分并暂扣6个月,罚款1500元。

  据了解,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算酒后驾驶,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在此提醒广大车友遵守法律法规,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