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人被查、1人被“双开”、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被通报

  10月22日—10月28日,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6名处级干部被审查调查,1名处级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曝光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执纪审查6人

  三门峡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红岩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红岩(正县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洛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三门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周增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三门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周增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洛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三门峡市公安局调研员宋中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三门峡市公安局调研员宋中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郑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商丘市分公司原副调研员卢允田接受调查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商丘市分公司原副调研员卢允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开封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灵宝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唐洪敏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灵宝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洪敏(正科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伊川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伊川县政协副主席赵万才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伊川县政协副主席赵万才(副处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1人

  洛阳市新区建投公司原副董事长孙忠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洛阳市纪委监委对洛阳市新区建投公司原副董事长孙忠刚(副处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卫辉市:

  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 卫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甘从东为其子操办面宴

  2018年2月13日,甘从东在卫辉市某酒店为其子操办吃面宴席,违规邀请亲属以外人员16人,收受礼金共计3100元。2019年10月18日,卫辉市纪委给予甘从东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 卫辉市司法局主任科员、狮豹头乡蜘蛛窑村驻村书记黄贵水违规报销燃油费用于个人支出

  2015年7月至2017年9月期间,黄贵水在卫辉市司法局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燃油费14167元。另外,黄贵水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18日,卫辉市纪委给予黄贵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淇县:

  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 淇县扶贫办副主任科员赵建新、黄洞乡黄洞村“两委”在扶贫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

  2014年,黄洞村“两委”在向县扶贫办申报“引进和推广波尔山羊新品种”科技扶贫项目过程中,通过虚假议标的方式,将本村李某某的养殖场确定为供应商,且采购价格明显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县扶贫办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副主任科员赵建新,未经审核直接在李某某和黄洞村“两委”提供的议标书上签署“同意”并加盖县扶贫办公章。2019年7月,合并其它违纪问题,黄洞村原支部委员牛志德、李三喜,现村支部委员牛四海、郭会全、杨小五、焦顺海,支部委员兼村委会主任李生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8月,赵建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淇县扶贫办原主任薄报亮、原副主任靳文明、原会计冯建华、黄洞乡石老公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晓全、纣王殿村原党支部书记刘福群、对寺爻村原党支部书记段付生虚报冒领财政扶贫资金

  2013年4月,黄洞乡纣王殿村、对寺爻村联合申报了“引进推广脱毒红薯苗”科技扶贫项目;2013年12月,黄洞乡石老公村申报了“红薯窖改造”到户增收项目,县财政局按县扶贫办申请,将31万元的扶贫资金拨付至鹤壁市淇滨区饮马泉薯业专业合作社,用于采购红薯苗。2014年4月,在纣王殿村、对寺爻村、石老公村合并领取价值15万元的红薯苗发放给村民,在已满足当年实际需求的情况下,经时任县扶贫办主任薄报亮同意,时任县扶贫办副主任靳文明协调饮马泉薯业专业合作社,将剩余未用完的16万元扶贫资金退还,其中的10.5万元转给时任县扶贫办会计冯建华(薄报亮安排其账外保管列支,于2015年7月支出完毕),1.5万元转给王晓全,4万元转给刘福群(含段付生2万元,两人各分得2万元)。在向县扶贫办、县财政局报送红薯苗发放清单时,王晓全、刘福群、段付生采取虚报领取发放数量、代村民签名等方式,伪造16万元的红薯苗领取发放清单,按照项目约定的红薯苗数量上报。2019年8月,薄报亮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靳文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冯建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王晓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合并其它违纪问题,刘福群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段付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二年)处分。

  3。 淇县西岗镇沙窝村党支部书记张保军,党支部委员、报账员崔祥明采取虚报方式骗取国家资金、补贴

  2015年7月,张保军因于2011年虚构申报材料骗取低保金12206.95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之后,张保军对违纪资金不积极退还,并继续领取低保金1200元。崔祥明于2011年虚构危房改造材料,骗取危房改造资金5000元。2019年9月,合并其它违纪问题,张保军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崔祥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