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贷款买房被拒 首付十七万为啥不退?

视频加载中,请稍候...

  去年10月,刘女士通过中介,来到郑州高新区保利文化广场看房,经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刘女士对这里的户型和价格都比较满意。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刘女士最终选择了贷款买房。当时,售楼部内正好设有银行的服务网点,为了防止出现问题,销售人员专门让银行的工作人员对刘女士的征信进行了查询。

  随后,刘女士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书,并交了5000元定金和17万元的首付。然而,当刘女士去银行办理贷款的时候,意外还是发生了。

  由于不能贷款,刘女士就决定退房。但开发商的态度却让她很失望。

  刘女士告诉记者,个人征信都是通过银行系统查询的,然而自己却得到了两种不同的答复,她怀疑开发商在故意隐瞒。

  从刘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来看,销售人员在帮刘女士查征信的时候,确实是没有问题的。而且他们也说,没有网签是可以退钱的。但从开发商目前的态度来看,情况却完全相反。

  那么刘女士的首付款到底能不能退呢?记者来到保利文化广场售楼部了解情况。但当时的销售人员已经离职,银行服务网点也换了名字。不过在售楼部,记者见到了一名销售顾问。

  面对记者的提问,这名负责人避而不谈。过了没多久,她又从售楼部走了出来,并表示想与刘女士单独谈谈。

  刘女士说,她可以接受只退17万钱房款的要求,但是,要到明年一月底才能退款,时间跨度太久,而且对方也不写字据,这让她觉得不靠谱。

  对于退款一事,栏目法律顾问也谈了自己的看法。

  李建峰

  河南仟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栏目法律顾问

  根据刘女士所反映的情况,如果确实因为刘女士个人信用问题,导致无法购房的,而开发商对此认定为刘女士个人违约,开发商可以扣除刘女士交付的购房定金。但对购房首付款,开发商应当予以退还,在此提醒,购房者在购房前,应当对购房政策及个人信用问题进行充分了解,避免类似纠纷出现。

  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19:20《法治现场》

  记者:杨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