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景区内再随地吐痰、抽烟要小心了 河南将出新规最高罚300元》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文图

  河南省是文化大省,旅游资源也非常丰富。近年来河南省文旅产业发展迅速。11月25日,《河南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提请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二次审议,明确提出,在景区内随地便溺、吐痰等,将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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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大别山红色圣地游等红色旅游精品路线

  红色文化作为中国革命时期特色文化和民族奋斗历史的写照,其教育、资源保护和经济带动作用得到了国家层面的充分重视。如何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精神、红色基因?发展红色旅游品牌是一个重要的抓手和举措。

  河南不仅拥有众多优美的自然风光,还拥有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目前已经形成以红色旅游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等多个共同发力的红色旅游格局。

  《条例(修订草案)》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旅游资源,开发大别山红色圣地游、长征精神游、中原抗日根据地游、中原解放战争战地游等红色旅游精品路线,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研学基地,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基因传承。

  同时,《条例(修订草案)》提出,河南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推进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以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为基础,打造黄河文化游;整合郑州、开封、洛阳、安阳等孤独自愿,打造中原古都文化游;以黄帝故里、姓氏文化等为依托,打造世界根亲文化游;以少林功夫、太极拳为载体,打造中国功夫文化游,形成具有河南地方特色的黄金旅游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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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依托森林、温泉等资源 开发养生、养老等旅游产品

  “一审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培育旅游新业态是推动我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但是‘旅游新业态培育’仅规定了文化旅游、乡村旅游、民宿旅游,涵盖还不够全面。”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新民表示,法制委员会根据这一意见,增加了“其他业态”内容,将工业旅游、研学旅游的内容调整到“其他业态”,同时还增加了体育旅游、康养旅游等内容。

  据悉,《条例(修订草案)》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支持和引导拓展体育旅游项目,结合健身休闲项目和体育赛事活动,设计开发旅游产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旅游经营者依托森林、温泉、中医药等资源,开发养生养老等旅游产品,发展健身康体、疗养休养等旅游业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旅游发展规划,依法引导建设旅游度假区和旅游产业园区,引导旅游业态集聚发展。旅游度假区、旅游产业园区的设立、建设和运营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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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企事业单位员工带薪休假 各地应规划建设房车、自驾车营地

  每年五一、十一等假期,都会出现扎堆出游的情况,这也折射出了非节假日休假难的尴尬,而实现错峰出游的前提是保障带薪休假。

  《条例(修订草案)》明确提出,鼓励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和个人需要安排带薪休假,实现错峰旅游,提高旅游品质。

  近年来,自驾游越来越多,营地建设成为热门话题,《条例(修订草案)》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建设房车、自驾车营地,规范汽车租赁公司、旅游网约车、异地还车业务,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同时,鼓励旅游经营者开发自驾旅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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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景区内随地便溺、吐痰等 将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记者留意到,根据《条例(修订草案)》,在景区或者已经该规划但尚未开发利用的旅游资源地域内,建设污染环境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并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修订草案)》明确,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不得随地便溺、吐痰、乱丢垃圾,不得在景区等公共场所抽烟。同时,旅游者应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得攀爬、踩踏、刻划、涂污古迹、文物和旅游设施。

  若违反规定,在景区内随地便溺、吐痰、乱丢垃圾或者抽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攀爬、踩踏、刻划或者涂污文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毁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