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将加快老旧小区改造 改造费用除政府补助外鼓励社会资金参与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见习记者 刘旭/文图

  老旧小区改造是解决城镇老城区居民生活难题、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的重要举措,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保障是重要因素。在11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近日我省发布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我省将加快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同时,就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如何筹措进行了明确。

  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

  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

  根据《意见》,每年按照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上报的年度实施方案和项目清单,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集中评审并报省政府同意后向国家相关部委申请补助资金。

  《意见》要求我省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使用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资金纳入政府年度预算;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整合涉及的各项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落实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将财政资金分配与绩效结果挂钩。

  同时,在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基础上,省级财政安排奖补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要坚决遏制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鼓励老旧小区原产权单位

  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

  除了政府出资进行补助外,《意见》提出,鼓励城镇老旧小区原产权单位、管线单位等主动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

  《意见》同时明确,供水、供电、燃气、热力、通信等管线单位要将城镇老旧小区中属于自身产权管线、缆线的迁改或规整等工作,优先列入本单位工程项目计划,通过直接投资、落实资产收益、费用优惠等方式,同步完成相关改造工作。

  鼓励居民个人以捐资等形式

  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

  老旧小区改造目的就是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关系着老旧小区每户居民的切身利益。“老旧小区改造,不仅是政府的事,也是我们小区居民自己的事,老旧小区的居民也应主动参与进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通过‘共同缔造’,发挥好主人翁精神,共同改造、维护、管理好居民自己的小区。”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和“公益设施共同出资、个性项目户主负责”的原则,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明确居民出资责任和出资形式,探索居民出资部分通过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公共收益等渠道筹集。

  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或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余额不足首期筹集金额30%的城镇老旧小区,《意见》明确,可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等相关规定进行补建或续筹。鼓励居民个人以捐资、捐物、投劳等形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

  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

  记者留意到,《意见》还特别提出,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超市、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积极探索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入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

  此外,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并通过获得特许经营权、公共位置广告收益和有偿提供便民服务等途径收回投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