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登封连发俩“禁燃令”被指朝令夕改 商户鞭炮无处安置成“隐患”》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暗访组 文图

  1月16日,有登封商户反映,登封市在去年12月26日和今年1月8日,15天内连发两次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通知,突如其来的“全域禁售禁燃烟花爆竹”造成大量鞭炮无处安置,造成“安全隐患”。商户不满经济造成损失的同时,还质疑登封“禁燃令”朝令夕改。

  17日下午,记者拨通登封市应急管理局办公电话,该局一男性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商户已购进的鞭炮存放在登封市供销社保管,此之外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准存放烟花爆竹。“禁燃令是(登封市)政府办发布的,具体可以咨询政府办”,该工作人员称。

  据登封市某店镇一鞭炮经营商户大明(化名)介绍,他从去年11月中旬订购了一批价值近三万元的烟花和鞭炮,根据他往年的经验,这批订货量春节前能销售完“临近元旦春节,农村婚礼多,就提前订了一些货,春节销量更大,往年要从城里临时调货”。

  今年元旦前,登封针对2020年春节禁放禁燃烟花爆竹区域作了规定并下发了文件,“可就在该文件刚下发了半个月的时候,又来了新文件”。大明说,元旦前的“禁燃令”范围并未包括他所在的某店镇,但是1月8号的新文件称,全域禁放包括所有乡镇。

  根据商户提供的材料,登封市政府于2019年12月26日下发《关于2020年登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措施的方案的通知》,此文件中明确燃放区域,并未包括乡镇。禁放区域以外的商户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件(证件有效期至2020年12月份),并合法向有关公司进货准备销售。

  2019年12月26日下发的“禁燃令”显示:登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郑少洛高速登封东下站口以西、西环山旅游公路(音乐大典)以东,市区环山旅游路以南、郑少洛高速以北(以上均包含本路)。元旦前夕,登封市电视台也持续播报禁放区域数天。

  1月10日,登封市全域禁放烟花爆竹会议公布了另一份《2020年登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显示,根据《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登封市实际,2020年登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全市所有行政区域。该工作方案落款时间为2020年1月8日。

  “不让卖,可以提前说,现在我们什么都准备好了,才说全域禁放。突然间的‘一刀切’,我们措手不及。此前下发的文件就作废了吗?”登封市某乡镇鞭炮经销商杨先生(化名),质疑登封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规定“朝令夕改”。

  杨先生表示,为了环境治理,全域禁放可以理解,但是对老百姓的损失不管不问,对封锁烟花爆竹门店可能会发生的安全隐患也不管不问,让人难以接受。他说,政府不让卖,应该提前下通知,给经销商们一个缓冲器和消化器。

  杨先生介绍,通知下发后,当地政府便派各部门向各合法经营的商户收取相关经营证件,并强制封锁门店。同时,各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各村委村干部都已挨家挨户发放禁放宣传单,并到处贴上了禁放宣传标语。

  文件临时下发,登封各乡镇农村鞭炮经销商已囤货品的存放及造成的经济损失该如何处置?

  杨先生对记者说,在文件下发之前是一边卖着一边配送着,但目前自己的门市上仍有几万块钱的货。“跟批发企业老总合同都签过了钱也交过了,企业也不给退钱。”

  随后,记者联系了当地一烟花爆竹批发商。他称,目前公司仓库的鞭炮囤货价值四五百万,加上所供应网点门市的存货有百十万。该批发商和和杨先生均表示,希望政府对百姓财产造成的损失有一个合理的措施。

  1月17日下午3时50分许,对于登封市政府15天内下发两次不同“禁放令”的问题,记者拨通登封市应急管理局办公电话,,该局一名男性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商户已购进的鞭炮存放在登封市供销社保管,此之外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准存放烟花爆竹。“禁燃令是(登封市)政府办发布的,具体可以咨询政府办”,该工作人员称。

  下午4时许,记者拨通了登封市政府办公室的电话,一名女性工作人员了解记者的来电意图后,直接挂断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