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报道综合河南各地卫健委

  原标题:《全省确诊最新详情!患者被感染后参加婚礼,急寻所有参宴者!》

  信阳新增3例

  (一)潢川县2例

  1。贡某某(确诊患者贡某某父亲),男,62岁,潢川县伞陂镇贺堰村居住,2月9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12日就诊于潢川县人民医院,2月13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2。石某某(确诊患者张某某丈夫),男,62岁,潢川县定城街道草湖北苑居住,2月7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10日就诊于潢川县人民医院,2月13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二)罗山县1例

  3。郑某某,男,81岁,罗山县宝城街道西大街居住,2月8日出现发热症状,当日就诊于罗山县人民医院,自述无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史,2月13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驻马店3例

  1、陈某某,女,31岁,住正阳县付寨乡叶岗村三组。1月21日19时左右和丈夫(已确诊患者叶某某)、女儿自驾车从武汉市出发,1月22日2时左右到达正阳县家中,16时左右到达汝南县三门闸街道办事处陈坡村父母家中,1月23日患者一家三人自驾车返回正阳家中。1月24日至2月8日未外出。1月25日,患者出现发热、胸闷不适症状,未就诊。2月9日上午,陪女儿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就诊,下午得知丈夫新冠肺炎确诊后,主动要求医护人员对其和女儿进一步检查,2月13日确诊。

  2、王某,男,57岁,住确山县三里河街道盛世华庭小区2号楼1单元。与2月11日确诊患者王某某有接触,2月11日到确山县人民医院就诊,2月13日确诊。

  3、张某某,女,57岁,住确山县三里河街道盛世华庭小区2号楼1单元。与2月11日确诊患者王某某有接触,2月11日到确山县人民医院就诊,2月13日确诊。

  许昌3例

  病例35。许某,女,58岁(病例33李某某的婆家二姐),居住在东城区半截河街道办事处祥瑞小区。1月24日—2月3日李某某来许某家居住,2月11日李某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当日许某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被送到东城区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后转至许昌市立医院留观。2月12日许某出现胸闷等不适症状由救护车转送到许昌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目前病人病情稳定。

  病例36。许某,女,61岁(病例35许某的大姐),郑州人。患者于1月4日来许,居住在东城区半截河街道办事处祥和小区小妹家,1月27日—2月3日又与病例33李某某共同居住在祥瑞小区病例35大妹妹家,2月10日出现发热症状到发热门诊就诊,当天晚上由救护车将患者送至许昌市立医院隔离观察,2月12日晚由许昌市立医院救护车将其转送至许昌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目前病人病情稳定。

  病例37。史某某,女,55岁(病例35、病例36的小妹女儿婆婆),居住在建安区蒋李集镇农场三分场家属院。1月23日—2月9日在东城区半截河街道办事处祥和小区儿子的岳母家居住,并与病例36许某共同居住多日。2月7日出现发热,自服药物,效果不好,2月9日患者从儿子岳母家回到居住地后再次发热,到建安区蒋李集镇某诊所就诊,效果不佳。2月11日上午,其丈夫骑电车将患者带到发热门诊就诊,由120送至许昌市立医院隔离观察,2月12日转入许昌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南阳1例

  龚某某,男,38岁,卧龙区蒲山镇人。其妻子陈某某2月10日确诊。龚某某2月11日发病,现在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13日确诊。

  郑州1例

  病例142:男,42岁(确诊病例57、123家属),现住金水区文化路办事处文博东路29号院。1月29日从四川、云南等地旅行自驾返郑,1月31日至2月8日居家医学观察,2月9日由120救护车转运至金水区集中隔离点,2月12日出现发热后由120救护车转运至金水区总医院,当晚由120救护车转运至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2月13日确诊。

  周口1例

  1。刘某某,女,63岁,居住地隶属商水县汤庄乡。1月28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其子自购药物,由村医给予输液治疗。2月6日,其子开车陪其前往周口市中医院就诊后,拿药回家,在家中由村医给予输液治疗五天。12日前,前往周口市中心医院就诊,并隔离留观治疗,核酸检测呈阳性。现隔离治疗中,病情稳定。该患者确认密切接触人员10人,现隔离观察中。

  平顶山1例

  1。男,22岁,住新华区矿工路街道平安家园,系某确诊病例之子,2月13日确诊为确诊病例,其密切接触者7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新乡1例

  1。患者贾某某,女,65岁,现住址为获嘉县亢村镇李道堤村,在新乡县小冀镇吉祥小区购置有住房1套。        患者贾某某1月13日—17日,到其女儿穆某某在郑州的服装店中帮忙,与女儿穆某某、女婿齐某某、外孙齐某某一家三口在郑州市锦艺新世代小区共同生活。        1月18日乘坐女婿齐某某的私家车12:00左右到其新乡县小冀镇吉祥小区家中,下午到小冀京华浴池洗澡回家后未再出门。        1月19日上午,患者骑电动车到新乡县七里营镇敦留店村参加外甥贾某某婚礼。回到亢村镇李道堤老家,至22日未外出。        1月23日12时-15时与其本村孙某某骑电车去小冀京华浴池洗澡。        1月24日-30日,到本村孙某某家串门,其他时间在家未出门。        1月31日—2月5日均在亢村镇李道堤家,期间曾到村卫生室就诊。        2月6日下午13:40,患者乘私家车到亢村镇卫生院发热门诊就诊,随后乘私家车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转入内一科病房住院。        2月6日—11日,就诊期间,医护人员多次询问其有无武汉居住和接触史,其本人和儿子、儿媳均表示没有。        2月11日,患者家住新乡县的女儿穆某某来院探望时,又经医护人员再三询问才得知,患者1月13日—17日在郑州服装店帮忙期间,曾与武汉工人李某有短暂接触(李某,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17日期间在郑州工作,经核查,李某及其家人至今均无发热症状)。        2月12日贾某某于凌晨1时07分上报为疑似病例(轻症),转入隔离病房治疗。并对其密切接触人员立即采取严格隔离措施。        2月13日,贾某某经上级疾控部门核酸检测,被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普通型)。

  商丘1例

  李XX,男,49岁,现住商丘市睢阳区新城办事处凯旋园小区。患者既往有“糖尿病”20余年、“高血压病”10余年及“肾移植术后”2年;2月7日患者于受凉后出现流涕症状,体温正常,无其他不适,自行口服药物病情好转;10日晚体温升高自行口服药物,为求进一步诊治,12日上午患者自驾车前往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根据检查结果专家会诊,初步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入院隔离治疗;13日经市疾控中心检测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体征平稳;对追踪的密切接触者均进行隔离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