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原标题:《快讯! 即日起,新乡正常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

  通告第15

  关于发热咳嗽人员购药、就诊事宜的通告

  根据疫情变化,现对发热咳嗽人员购药、就诊事宜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正常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

  二、各家药品零售企业要对购买退烧类药品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市场监管、医保部门要对退烧类药品销售登记情况加强监管。

  三、发热病人可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也可到各类医疗机构就诊。提倡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出行必须戴口罩。

  四、本通告执行期限视疫情控制情况另行通知。

  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